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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 开馆收徒


油做的米饭,很好吃,可是以前也没见他吃这么多,又看见他喝光了自己的虫草雪鸡汤,那雪鸡是十二偷偷去山上打了给阿奴进补的,她才吃了一只腿。她担心的拖走罗桑的饭盆(对,罗桑自带的碗是铜盆),苦劝道:“阿爸,你年纪大了,少食多餐,有利养生。还要减肥。。。”巴拉巴拉长长一串养生减肥计划,听得罗桑耳朵起茧。他看着阿奴微笑起来,反正怎样都是自己的宝贝女儿,喜欢当汉人,喜欢当吐蕃人,甚至喜欢阿岩回去阿依寨都没什么大不了,只要她高兴就好,有自己在,谁还敢欺负她不成。想起那个没有了消息的男人,罗桑皱皱眉,他要是真死了,阿奴怎办。

    沈青娘也说:“阿奴真像个汉家姑娘。”吐蕃已经是夏末,却像中原的深秋,午后的风有些冷,她早穿上了夹袍,正在做针线。她咬断线头,打量了手中的棉布单夹裤,这是阿奴央她缝制的。一种相当于现在七分裤,古代中原女子穿的内裤,不过是开档的,因为女子裙袍太长,不开档的话解手很麻烦。

    吐蕃女子的袍服里面不准穿裤子,认为这样会让家宅不宁。阿奴最近长个了,以前的内裤都小了,她针线功夫只限于缝缝补丁什么的,以前衣服都是古戈的妻子拉妲做的。虽然白珍给她做了很多衣服,但是这个裤子是绝对不能让白珍等人知道,连清洗都是偷偷地拿到沈青娘那。

    沈嘉木正在研究学生名单,听了应道:“我们汉家姑娘可没这么大胆。”

    沈青娘不高兴了,她一向喜欢阿奴:“大胆不好么?非要扭扭捏捏的,说话跟蚊子哼哼似的才好。说实话,要不是她订了亲,阿仲还真配不上她,更别说现在脸上顶着那么大的疤。这以后,怎么找媳妇啊?”她都快愁死了。

    齐美毫无预兆的单方面宣布定亲,两人以前都是高人一等的贵族世家子,当场不能拒绝,心里别提多郁闷了,有种人在屋檐下,只能把头低的憋屈。可是阿奴和刘仲解除婚约,他们又不痛快了。‘瘌痢头的儿子总是自个家的好’,感觉阿仲被嫌弃似的,虽然两人都知道不是那么回事。

    可是沈青娘想想,阿仲还真是配不上人家。除了一个尊贵的血统,他什么都不如人。

    沈嘉木不干了,当场抗议,那是他手把手教了五年的外甥,烂船还有三斤钉,好歹有半瓶子水。平常自己嫌弃是一回事,别人看不上那是没眼光。

    讲着讲着两人最后不得不承认,刘仲实在没啥本事,连云丹那棵病秧子都不如。

    沈嘉木想:他的山长梦险些毁在刘仲这颗稗谷身上。还好现在师兄弟们保佑,他重新找到了目标。

    沈嘉木小时候觉得私塾的先生一手拿戒尺,一手握书卷,满屋子巡查忒威风,他的终极理想是继承旗山书院,做个威风凛凛的山长。只是现在叔叔和师兄弟们惨死,书院也不知道怎样了。他长度跋涉,来到这蛮荒之地,过了几天安生的日子,见奇风异俗,与中原大相径庭,有些陋习颇有不能接受之处,开馆授徒,教导化外之民的想法又冒出来。

    先是李长风,这个背童出身的男孩,他发现李长风经常满脸羡慕的看着刘仲读书,试了试发现他记忆力过人,且一心向学。这对沈嘉木来说,简直是沙漠里饥渴的旅人看见绿洲一样。

    后是阿奴,在旅途上他教过阿奴和阿错几次,两兄妹天资过人,阿奴尤其聪慧,举一反三,且对汉文运用自如,还会用‘俗体字’写文(阿奴以为这种字没人知道,被沈嘉木撞破后,才知道简体字古来有之,吓得再不敢写,呜呼!)。

    再就是云丹,他曾是学僧,会吐蕃文字。跟刘仲结拜后,也跟着叫他舅舅。云丹的毒瘾戒掉了,身子将养的有一些起色,喜欢跟十二等人讨教武艺,闲暇之余再跟沈嘉木两人互通有无,互相学习吐蕃文和汉文。尽管后来有点司马昭之心,沈嘉木还是很满意他。

    还有跟着云丹来的,卓玛的小儿子桑杰,格列的弟弟多金,他们准备进寺庙当喇嘛,对中原文化很感兴趣。但是两人问的问题都很奇怪。他们把青菜叫做‘草’,多金对他们吃草大惊小怪,说那是牛羊才吃的东西,人怎能跟牲畜吃一样的,桑杰解释那是因为汉人肠子像牛羊。。。阿奴笑翻,沈嘉木暴汗。

    沈嘉木对吐蕃人人热衷于当喇嘛这一点非常不理解,真是奇怪的习俗。跟中原实在是走投无路或者看破红尘才去当和尚不同,他们乐衷于出家修行,每家都有当喇嘛的,跟中原战时抽壮丁差不多,两丁抽一,三丁抽二之类。

    再就是他看中的几个好苗子。那个阿霞的大女儿m.ZgXX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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