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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 开馆收徒


    阿奴还是知道了,刘仲红着脸结结巴巴说的。没想到自己只不过一个早上不在,就被爷爷给卖了,才值一颗珍珠,自己还没有红红的鳞片值钱。她气得眼前一阵阵发黑,一头栽倒在地上。她早晨就被拉隆劫走,那只草履虫临时起意,什么也没带,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

    阿奴又生病了。见她不过三个月,病了三回,罗桑很担心,特地从察木多(昌都)请来一位‘曼然巴格西’(喇嘛藏医)。喇嘛郎中说阿奴先天失与调养,体质太差,需要进补,固气培元。白珍又将美蒂咒骂一遍,忙忙的叫人去找进补的药材。

    阿奴不搭理刘仲,两人别扭了几天,说好婚约不算数,又和好了。

    听见他们说婚约不算数,云丹阴沉了两天的脸又放晴,他从善如流,在索朗旺堆这个狗头军师的劝告下,开始对阿奴好声好气献殷勤。无奈他是这次阿奴险遭不测的诱因,再加上两人分属猫狗,只要呆在一块,都是以争吵告终。云丹少爷缺点一大堆,小气又臭屁,只有一个优点,也就是罗桑看中他的惟一优点——毅力,屡败屡战,勇气可嘉。看的罗桑直摇头。

    罗桑还专门把沈青娘请过来给阿奴煮药膳。刘仲、云丹、李长风一干人厚着脸皮趁机过来蹭饭,他们都被沈青娘养刁了胃口。沈嘉木一看弟子们转移课堂,没奈何,也换了教室,沈家四个护卫当然跟着进来。流浪艺人团走了,阿波因为碰上知音,也留了下来。再加上奴隶们,每日里进进出出好不热闹,还好房间够多。

    只是苦了沈青娘,每日里打理阿奴的药膳,还要准备十几个人的饭菜,所幸罗桑给的那个汉人女奴阿霞能干。她是雅州人,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小厨娘,厨娘手艺还没学到几分,一日上街被绑走卖到这里,嫁给了庄园里的银匠阿拉西两兄弟。这里的穷人们一妻多夫很普遍,大都是两个兄弟共娶一个妻子。妻子过了门,如果闹得人家兄弟不和,没有人会责怪那两兄弟,只会怪那姑娘不会为人处事。一个聪明的姑娘总会在自己的两个甚至三个男人中间长袖善舞、左右逢源,把家庭生活安排得井然有序。

    阿霞长的细眉细眼,鹅蛋脸被高原的太阳晒出了两团红晕,鼻子上有些淡淡的麻子。她也是穷人出身,家里过不下去的时候,就将她卖了,转了好几手,后来好容易稳定下来,又碰上人贩子。嫁给银匠阿拉西的时候,看见丈夫相貌端正,身材健壮,她以为自己要转运了,那时还不知道要同时嫁给他弟弟小多杰。

    后来小多杰成年后,阿拉西问她愿不愿意,她已经生了果儿,也知道庄园里娃子们的家庭大都是这样,无奈之下点了头。后来又生了三个男孩,也不知道是谁的,按规矩,孩子们都叫阿拉西阿爸,叫小多杰叔叔。

    沈青娘听完她的遭遇,险些落泪,问阿霞是否想家。阿霞沉默半晌,摇头说道:“我的家在这里,两个丈夫对我很好,还有四个孩子,他们是我的命根子,离了他们,我活着也没意思。”她连身到心已经在这里安营扎寨。

    沈青娘喟叹一声,不再提这件事。

    罗桑看见女儿吃着沈青娘做的饭菜,不出半月,小下巴多了一层肉。跟沈青娘感叹:“阿奴口味真像是汉人。”连反感的事情都一样,这句罗桑没说。

    吐蕃人的风俗习惯跟中原大相径庭,阿奴虽然不说,罗桑也常常能感觉出她的排斥感,这些感觉他在沈家人身上感受到过。他想起沈青娘等人听说自己是阿奴的父亲的时候,跟阿奴第一次看见他的表情一摸一样,怎么形容呢?鄙夷,对了,是鄙夷,就像吐蕃人看见屠夫一样。如果说是阿奴自己的想法,这就很难解释了,阿奴从小没有跟汉人接触过,确切的说,是没有跟阿依族和他之外的任何人接触过。

    阿奴跟刘仲等汉人相处融洽,连沈家几个护卫看见她都眉开眼笑,疼爱有加。跟自己血脉相连的堂哥堂姐们却很少来往,相敬如宾。她筷子还用的很好,而且不大愿意用手抓饭,这样下去,她以后怎么在吐蕃立足。想来想去,刘仲是汉人,可惜身份贵重,汉人一向自大,阿爸一厢情愿定下婚约的时候,他能明显感到沈嘉木、沈青娘的不悦,所以阿奴和刘仲约定解除婚约,他很赞同,真要嫁了刘仲,日后只怕汉人不待见她;阿岩是阿依族人,阿奴与美蒂如仇,阿依寨的人也不看重她,嫁给阿岩,一样要受夹板气;只有云丹最合适她,云丹有心,只要家族不倒,云丹就不敢欺负她,可惜两人不和,天天争吵。

    阿奴看见罗桑两眼发直三两下抓光了一大盆饭,是那种用‘青梅日布’(长生果)和酥m.zGXx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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