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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了。

    罗甜眼睛多尖呢,隔着老远她尚能看清楚人面,更别提是近在咫尺的人了,傅锦朝虽不如罗甜这么白,倒也另有种玉般温润的感觉,只是再温润,多了这么双红透透的耳朵,还是让人觉得好笑起来。

    “这么红啊!”罗甜想都没想,下意识就伸手捏了一下傅锦朝的耳朵。傅锦朝比她高了大半个头,可是罗甜个高胳膊也长,轻轻一抬手,没等傅锦朝反应过来呢,就捏到了。捏到之后,罗甜才反应过来,像是碰到烧红的烙铁似的,一下子就伸了回去,还想把手别到身后。

    她动作快,傅锦朝动作也不慢,尤其这会儿他的全部心神都系在了罗甜身上,没能罗甜把手别到身后呢,傅锦朝就握住了罗甜的手,将她反压在了墙上,并且趁势关上了房门。

    “你想干嘛?”罗甜颇有些色厉内荏。

    她平常仗着自己个儿高,没少欺负还没长大的弟弟,现在整个人被傅锦朝给罩住了,罗甜倒是突然可怜起弟弟来了。只是这可怜也就是一瞬间的感想而已,突然间被傅锦朝这么男友力max的给壁咚了的罗甜,这会儿也有点晕晕乎乎了。

    傅锦朝长得好,这一点罗甜打从七岁那年见到之后就知道了。可是直到现在,她被傅锦朝以一种近似圈在怀里的方式盖住,两人之间近到几乎是呼吸相闻,罗甜微微仰起头,以一种由下而上的感觉看着傅锦朝,才发现他早已经褪去了儿时记忆中的精致脆弱。明明还是一般出众无二的人,却更多了坚毅可靠的感觉。傅锦朝唇很薄,唇色也有些,这会儿微微抿着,倒是多了几分血色。

    亲上去之后,唇色会变得更深吗?

    两人靠的太近,罗甜甚至还闻到了他衣服上柠檬肥皂的味道,和她身上的一样。可是明明都是宋嫂洗的衣服,用的是一样的肥皂,穿的人换成傅锦朝之后,竟像是又多撒了一勺子迷药一样,罗甜觉得自己头脑晕乎乎的,连手脚都有了一种轻飘飘的感觉。

    要死,傅锦朝这是给她下了什么药!

    而后,傅锦朝带着几分委屈的声音传来,撞飞了罗甜现在仅有的几分神智。

    明明近在耳边,她的脸颊都能感觉到他说话间带出的几分热气,可是落在耳朵里,这话就像是裹着天边的白云,又绵软,又飘忽,罗甜觉得自己可能是多喝了两斤白酒,怎么好好的,就觉得脚下都发软呢。

    他说,“甜儿,我这么喜欢你,你为什么还不喜欢我呢?”

    傅锦朝是天之骄子,从小到大,唯有一个罗甜,能让他放下所有心思,丢掉所有面子,因为傅锦朝很清楚,在爱情面前,所谓的面子,根本一文不值。只要罗甜肯点头,他干什么都行。

    没有啊,我喜欢的啊!

    罗甜大脑中还负隅顽抗的最后一丝清明被彻底淹没,她下意识就在脑海中反驳了傅锦朝这句话。

    喜欢呀,为什么不喜欢呢!

    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因噎废食的人,她不会因为一个渣爹,就去否认世上所有的男人。

    傅锦朝好嘛?

    当然好啊!他毫无疑问地相信着她,包容着她,纵容着她。要说原本她对于被强制和傅锦朝“绑定”一事还有几分芥蒂的话,这几分芥蒂也早在两家做了邻居之后彻底被消弭。而她临走时傅锦朝一言不发送来的那一小瓶无数次救她于危难之中的鲜血,更是让她难以忘怀。

    她这一世没有在父母身边长大,可是她前世却是由爷爷亲自教养,骨子里,仍旧是个纯粹的老派。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恩与爱揉在一起,难以分离,亦无法割舍,像是依树而生的藤萝,相守一生,直至死亡。

    就如同她跟傅锦朝,她于他有恩,他亦于她有恩,两人早已在不自觉的时候将对方的命运缠绕进自己的命运之中,由恩生欢喜,再生爱,重重叠叠,从此再不分开。

    “喜欢呀。”罗甜的嗓音清脆,这时候的话却多了几分缠绵软糯,尾音像是有个小勾子一样,勾得傅锦朝五脏六腑都发疼,也作痒。

    她说喜欢,她说喜欢,她说喜欢!

    心底霎时间像是炸开了无数朵美不胜收的烟花,傅锦朝只觉得满腔的欢喜无处可诉说,眼神明亮地吓人。他想要告诉别人,想要告诉所有人,想要让所有人都来分享他的喜悦,可是他又不敢离开,要是他现在走了,他的小姑娘害羞了怎么办,他花了这么久才磨得他心爱的小姑娘松口,要是她害羞了不承认了可怎么办呢!

    罗甜看着一脸纠结的傅锦朝,笑得眉眼弯弯,原来傅锦朝也有犯傻的一面的,只可惜手边上居然没有相机,不能将这一幕拍下来。罗甜轻轻仰起头,吻上了觊觎已久的薄唇,“盖个章,你放心了吧。”

    清甜柔软的樱唇像是春风拂面般一沾就走,头一回尝到甜头的傅锦朝哪里肯松开,看着清瘦的手臂格外有力地圈住了罗甜的纤细的腰肢,硬是磨着罗甜再给他一点甜头。

    罗甜现在小脸通红,她也不知道自己方才是哪m.ZGXx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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