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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林晏点头,又要了凉拌秋葵,咸鸭蛋、卤猪耳等物,都是下里巴人的小菜。

    大抵人都有这样的劣根性,看见美好的东西,总想破坏一下,比如,沈韶光就有点希望看到这位风度优雅的郎君做点不那么优雅的事,“郎君要不要尝一尝本店的猪脚?热着吃香酥软烂,冷着吃,弹牙有嚼头,最合适下酒。”

    林晏看沈韶光。

    沈韶光双目含笑,微弯着腰,姿态殷勤。

    “不必,就这些。”林晏把菜单递给沈韶光。

    沈韶光颇为遗憾地接过,今天是没法看到长安副市长啃猪蹄子了,没关系,来日方长,以后还会有鸡爪子、羊蹄子之类……

    林晏回想刚才那花笺子做成的菜单,一笔小楷,不似寻常闺阁笔墨,倒有两分先时李少温的瘦劲,那煎饼袋子和店门幌子上的“沈”字因是篆体,又更明显些。

    林晏不由得偏头看那边案后忙活的店主人,一双杏眼微眯,嘴角也翘着,一副温柔喜兴的样子,与这字风离得甚远,再想到几次相遇她的伶牙俐齿,呵,多重面孔,巧言令色!

    沈韶光不知道自己被人吐槽了,犹问道:“客人的一爵酒温一温吧?”

    又问:“玉尖面没有了,待会儿给郎君下一碗青菜馎饦?”

    林晏收回眼,“也好。”

    这位林少尹来得晚,没别的客人了,沈韶光很能忙得过来。正当饭时,虽然酒菜大多都是提前准备好的,又有阿圆帮着,也还是忙得脚不沾地。

    沈韶光一边端菜,一边在她的理想簿子上又添了一笔——以后要搞个厨师团队,并雇百八十个服务员!

    第22章 碰瓷的无赖

    沈韶光觑着眼拿着镊子,蹲在店后小夹道水缸旁,找猪头上的毛。

    在本朝,猪肉本来就不够高端大气上档次,猪头下货之类,更是鄙贱之物,但沈韶光就爱这鄙贱之物。

    小时候,家附近有一家熏肉铺子,卖各种猪下货、香肠、熏鸡,偶尔也卖卤牛肉。沈韶光打小儿爱吃肉,家里大人给点零花钱,除了买些女孩子喜欢的小零碎儿,夏天就进贡给了冷饮店,天凉了就都花在这家肉食铺子里。

    沈韶光不爱卤牛肉,总觉得不够细腻,有点干吧塞牙,也不够香;熏鸡都整个卖,小孩儿那点零花钱买不起,于是就剩下了买猪头肉和香肠了。其中,沈韶光又最爱猪头肉。

    这家店的猪头肉先卤后熏,没那么腻,带着点奇怪的焦香味儿。

    放学路上,沈韶光先买个火烧拿着——要刚出炉的,撕开还冒着热气的,然后到铺子买一小块猪头肉,让店主把肉片成薄片儿塞在火烧里,就这么双手捧着,张开大嘴叉子开咬。

    一边吃一边跟小伙伴们满大街瞎跑,或者找地方跳皮筋儿,丢沙包儿,临到天黑才回家,被爹妈唠叨,匆匆忙忙吃饭写作业洗漱……

    等后来沈韶光毕业,混起了美食圈,吃过多少南北名厨佳作,却还惦记那个店的猪肉头,每次回老家都会光顾,甚至还曾动念给店主老阿姨的熟食店写篇小文宣传宣传,也想知道,她是用什么熏法,硬是与别家不同。

    一直拖拉着,直到有一次去,发现那家店和隔壁的杂货店打通,变成了一个挺大的房屋中介所,那个老阿姨据说跟在海外定居的儿子走了。关于那肉到底是怎么熏的,彻底成了悬案。

    沈韶光看着瓦蓝瓦蓝天空上丝丝缕缕的白云,幽幽地叹一口气,低下头接着收拾猪头。虽然不会熏,但沈韶光做卤肉的本事不错,大致红烧的路数,浓酱重料,卤够时候,味道错不了——只是收拾起来麻烦。

    沈韶光特意给肉铺子多加钱,让人上心点多给刮一遍猪毛,便是这样也不放心,还得回来自己再检查一遍。若是吃着吃着,让客人发现几根猪毛……这就恶心了。

    却不想,饶是这么小心,还是出了事。

    太阳还高,刚开始敲暮鼓的时候,进来两位面生的客人,一着蓝茧绸衫,一着褐色布衫,都高鼻深目,头发卷曲,是两个胡人。

    这长安城胡人多,沈韶光混不在意,笑着招呼一声,便请他们随便坐了。

    两人点了招牌的玛瑙肉、狮子头、卤猪头肉、猪脚,都是大荤的肉菜,又要了三角酒。

    一角就是四升,像林少尹那样的M.ZgXx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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