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作为常识保存在大脑里的情况来看,她以前应该不怎么重视这个东西才对,会喜欢到他说的那个地步吗? “我什么时候对你说过这种话?” “两年多前,你大四那会儿,我们刚刚同居的时候。”谢亦道,“你给我做的第一顿早饭就是这个,说是之前去云州时没让我尝到当地的美食,很不好意思,就亲自给我做了一回,让我看看什么才叫正宗的三鲜留丝汤。” 他说着,停顿片刻,有些试探地看向董桑,询问道:“桑桑,你还记得吗?” 董桑有些为难地蹙起眉,顺着他的话去努力回想,结果还是和之前的几次尝试一样,以失败为告终,她的脑海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有的只是她听了他的描述后在大脑里构建而成的苍白画面,没有任何实感。 也是,她连自己最喜欢的家乡美味都不记得了,更不要说这种连记忆正常的人都不一定能想起来的陈年往事了,估计只有等到她彻底恢复记忆的那一天才有可能想起来一点,现在就…… “没有,我什么都不记得。”她摇摇头,有些抱歉地回答他。 谢亦听了,脸上没有露出什么失落的神色,像是早就料到了她会这么说,见她一副茫然苦恼的模样,还反过来安慰她,温柔笑道:“不记得也没关系,等这个周末有空,我再重新把它教还给你,好不好?” 这样当然最好,她本来就对这个汤很感兴趣,再加上从前是她教他,现在反过来换他教她,相似的情景、相同的事物,说不定就能想起些什么来,所以董桑点点头,答应了这个提议,又问道:“对了,你刚才说去云州没尝到当地的美食,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你很早就和我一起回过家了吗?” 谢亦一愣,眼底飞快地闪过一抹复杂的情绪,旋即微微一笑,把这些全部隐去,应道:“……是啊,挺早时候的事了。我陪着你去过不少次,到后来你哥都烦了,说我怎么老围在你身边转悠,不给你们兄妹留一点相聚的私人空间。” “……” 就这样,两个人边聊边吃,等吃完早饭时,时间已经来到了九点零五分,离谢亦之前所说的开会时间还剩下一小时二十五分钟,勉强徘徊在能够准时到达的范围内,但已经很危险了,只要路上的堵车情况有一点严重,就有可能导致迟到。 意识到这一点,董桑就有些着急地站起来,催促他去换衣服出门,反倒是谢亦没什么急迫的样子,在那里不紧不慢地收拾着餐具,看得她一阵着急上火,伸手去够他手里的碗碟。 “这些东西我来收拾就好,你快去上班吧。”反正按照以往两人一个做饭另一个洗碗的惯例,这些东西本来就是要她来收拾的,要是时间充裕,让他偶尔代劳一下也没什么,但今天他都快要迟到了,还是算了吧。 没想到谢亦却避开了她的手,说是她今天既然身体不舒服,那这个洗碗的活就不麻烦她了,他来就好,市局离家比支队要近,他今天上午直接开车过去,不经过支队,时间上完全来得及,不用担心。 董桑半信半疑,但见他说得笃定,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也就不再说些什么,由着他收拾碗碟去了厨房,转身去客厅照顾哔哔和毛毛,只不过隔几分钟就看一下时间,决定他要是耗得太久,就把他从厨房里拉出来,推也要推着他去上班。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上被毛毛吵醒了的缘故,哔哔在今天早晨破天荒地没有迎着鱼肚白吊嗓子,把她从睡梦中无情唤醒,安安静静地待到了现在。当然,也有可能是它叫了,但她睡得实在太沉,没有听见,不过从它没有呸她一脸“傻蛋!”的情况来看,是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纵观鹦鹉鸟界,能够不在清晨嚎叫的行为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所以董桑特意多给它了三粒瓜子以示奖励,然后在它磕完张嘴等着第四粒时拍拍手,笑眯眯地说“没有了”,转身去到毛毛那里投喂零食骨头。 身后静默了三秒,爆发出一阵尖利的痛骂:“傻蛋!傻蛋!这日子没法过啦!啊!离婚!离婚!” 董桑充耳不闻,继续逗弄着毛毛,就这样过了十几分钟,哔哔终于骂累了,或者说是明白了她的态度,不再以语言攻击她,认命地回到秋千架上,自己跟自己玩去了。 谢亦也差不多在这个时候收拾好了一切,换好衣服,拿过外套,准备出门去上班。 和往常一样,董桑到玄关处送他,然后就觉得他今天有什么地方变了,仔细打量了半天,才发现他把制服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