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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尊穿成我侍妾 第66节


一开始就未曾敬畏过。

    她从没把自己放在必须顺从的下位,那走到今时今日这一步,却又是那么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她太独立,太有自己的思想。

    她在人群中永远那么瞩目,哪怕她的储物灵囊又扬了一个干净叮当响,把自己整了一个灰头土脸。

    她与陆家,与君家,最终渐行渐远,至无可挽回。

    君仲祈很忙很忙,经过艰苦的深渊勘察和推演,最终终于成功确定了神凤遗骨亦可用于合界。

    这一消息带回,整个九晔城都欢腾,仙盟甚至为此开了一次庆功宴,庆贺来之不易的成功。

    君仲祈手掌君氏家主权柄举足轻重,但他并无抢风头的意愿,寒暄小酌之后,遂只端坐在长案之后,不再举杯。

    这段时间,大家都很辛苦,卓见成效,也很兴奋,基本参与勘察和挪移的弟子都来了,整个大广场觥筹交错人声鼎沸,一派喧嚣。

    大乘期大能的神识覆盖极广也极强,君仲祈习惯性扫了一遍全场,却突兀发现,大广场边缘的望柱基座侧边,不知何时,静静放了一封封头黏了三根羊毛的信。

    他霍地站起来。

    隔壁长案后的云枫有点讶异,“君兄,怎么了?”

    君仲祈眼睫动了下,若无其事笑笑:“家中传信,有点家事。”

    他举杯敬了云枫一杯,二人仰首饮尽,他随即离去。

    离开宴会现场,君仲祈招来一个心腹,吩咐两句,心腹很快就将那封羊毛信取回来了。

    他揭开一看,神色霍地变了!

    ……

    长街烦嚣,两排灯柱一路铺陈到尽头,天上星子明亮,与这尘世灯火相辉映。

    陆霜雪和千红胖子说了一声,出门赴和君仲祈的约。

    她约君仲祈在千里星晖楼见面。

    她也不担心君仲祈不来,只要他看见了那封信,他就肯定会来。

    回想少年,她刚回九晔城的时候,得了长辈嘱咐,君仲祈对她多有照顾,练剑喂招练得多了,两人也熟得很了。

    她向来豪爽又热心助人,出门经常被人坑得兜里空空,有次连靴子都跑掉了,那时候她总会跑到君仲祈住的院子旁边,他当年院子是紧邻外围墙的,她往里头丢包着石子儿的羊毛信,说一根羊毛是有点急,两根羊毛就很急,三根羊毛十万火急。

    那时候她还不是仙盟的少盟主,君仲祈的父母亲也还在世。

    少年男女,两少无猜。

    就算有什么,也必不是那时候起的。

    而时至今日,事情过去了这么久,心平气和下来之后,陆霜雪得承认,君仲祈当初在明镜山庄说的,他从没想过取她性命,应当是真的。

    他大约,就只想她让出盟主之位吧。

    毕竟她和诸世家及仙盟于合界上的冲突矛盾已经不可调和了。

    陆霜雪的偃金大刀,当年炼制是加了离火赤练金的,这种产于离火界的已差不多绝迹的珍稀灵矿,不但有容纳神魂的属性,它甚至还能短暂容纳修士活躯。

    而大乘期修士已隐有天人之感,与巨大危机的前一夕,往往会有所感应。

    这一息,已足够陆霜雪于电光石火间保住自己。

    君仲祈是少有几个知道偃金刀有离火赤练金的人,甚至当年这离火赤练金还是他给她帮忙找到的。

    只是他大概没有想到的是,陆霜雪对凤神珠这么执着,宁可法躯湮灭,也要一把抄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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