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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第104章

    在死后的第二天, 莫第就被莫家派人送去火化了。

    莫家没一个人到场,只有莫伍航打了个电话嘱咐,用极嫌恶的口气让火化场工作人员把莫第骨灰扔垃圾桶就行,不必通知他们来拿骨灰。

    如果不是牧天衡及时赶到, 也许莫第的骨灰......真的就被扔进了垃圾桶,和那些肮脏的浑水混成了泥。

    找到莫第骨灰的时候, 天气很阴, 风急云低。

    牧天衡将骨灰盒放进黑色大衣里,贴在胸腔前。

    他这辈子都没有这么愤怒痛苦过。

    若没有莱德斯在一边全力阻止并劝解,也许牧天衡真的会做出非常不理智也不符合任何法律的事情。

    但牧天衡他到底不是一般的人, 他不但有着强大的自制力控制力, 还很能忍。

    所以他咽下所有情绪, 带着莫第的骨灰盒回了m国。

    然后——

    展开了他的报复。

    牧天衡是世界福布斯富豪榜排名前三的人物,如果他想结交谁, 几乎不会有任何人拒绝。

    他用了五年时间, 结交了一切可能会对他有用的人, 并极力攻占华夏市场,在华夏铺展开了他的势力。

    同时在这一千多个日夜里, 但凡有时间, 他就算整日不合眼,也要在网上查探秦家以及莫家所露下的一切痕迹,从而渐渐收集了一大批关于秦家莫家甚至是叶家的违法证据。

    尤其是秦家,根本就是没有底线,藐视法律, 他们违下的法,足够秦家人死几百上千次!

    但同样的,秦家送出的利益,结成的利益网,也足够护佑他们几百上千次。

    所以,他还是不能急。

    还是只能徐徐图之。

    牧天衡每次在觉得他快要按捺不住恨意的时候,就会看看莫第的骨灰盒,然后和他的小朋友说说话,问问他的小朋友......他是不是应该再忍一忍,再忍一忍。

    可黑漆漆冰凉凉的骨灰盒自然不会说话。

    莱德斯每次来找牧天衡,都会带点儿酒,一边劝他别冲动,一边安慰他看开点儿。

    直到莫第死的第七年,两人都四十多岁了,莱德斯这次拎着酒,闷着头灌,没有劝牧天衡,也没有安慰牧天衡,反而自己先呜呜滔滔的哭了。

    “你说我这算什么事儿啊,我怎么都这一把年纪了,才知道我喜欢那么多年的那个人死了?”

    莱德斯的金发里都有了白头发,眼睛通红,“死了,死了...我念想了那么多年的人,死了!死在去看那个畜生瘪犊子的路上!!”

    “牧......你说我怎么才查到这事儿,啊?你说,我怎么查了那么久,才知道那个王八蛋居然就是莫家的人,叫什么莫散知!才知道他骗了宋那么多年......花言巧语地让宋当他地下恋人,却根本连他的性向、连宋的性别都没说出来过,我他妈的...真想弄死这个孙子!”

    “这个畜生,他居然还好意思装深情,宋为了去华夏看他,死了......这个瘪犊子依然连个屁都不敢放,都不敢说宋是男的,还装什么深情!搞得全世界都以为他深情,还骗得一群小姑娘要嫁给他,名声好身价高,外面那群什么都不懂的狗屁...还说什么宋能有他这样的恋人也是一生有幸,我呸!去他妈的一生有幸!那就是个王八蛋!!!”

    ......

    莱德斯边骂边哭,见牧天衡不怎么理他,只是专注地在看手边那个黑漆漆的骨灰盒,打了个酒打嗝儿,“我说你......你这么多年,吃饭睡觉都带着这个骨灰盒,你不累啊,啊?!也亏得是我来你这儿吃饭,不介意你随身带着骨灰盒,要是换了别人,你看别人不说你脑子......嗝儿,说你脑子有问题......”

    牧天衡切了一块芝士蛋糕,放在骨灰盒前面,压根不看莱德斯,声音压抑而冷淡,“谁敢说,谁就在我面前说,我给他胆子...”

    “呵,胆子是没有,不见得心里不说啊......”莱德斯握住酒瓶,又倒了杯酒。

    外面的橙红色余晖打进窗里来,映进牧天衡的眼底。

    他看着莫第的骨灰盒,突然来了一句:“你要是有机会能有那个宋的骨灰,你会不带着么。”

    “我......?”莱德斯动作一滞,随即眼泪却掉得更狠。

    “我不知道,宋他压根也不认识我,可能他...他都不会乐意我带着他吧.m.ZGXx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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