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在她生了儿子的基础上。总之徐婉云不缺钱,关于儿女的婚事,她自有她的野心。眼光放长远一点,陆博西固然是优选,却并非她心中的最佳。 “知道了。”黎见卿老大不高兴。 依照徐婉云的意思,黎见卿半个晚上都在和林正相处,对方温文儒雅,严格来说,观感不差。 只是偶然一次,林正的视线经过黎见卿的胸口,停的时间太长了。 黎见卿今晚的礼服很得体,没有故意博人眼球的设计。她对于林正管不住自己的眼睛有点反感,寻了个借口:“我有点不舒服,去下洗手间,不用等我。” 从洗手间出来,途径休息室,休息室的门半开着,里面空静,只有皮沙发上坐着一人。 黎见卿脚步一停,高跟鞋转变方向,走了进去。 黎见卿停在陆微之面前,他以手支颐,正在小憩,不知道她的到来。 这姿势维持不好,很容易显得狼狈。但陆微之做起来优雅而放松,仪态极好极静。 黎见卿端详着他的睡颜,想起徐婉云的话——那长成陆微之这么好看,可以当饭吃吗? 黎见卿已经明白,在曼谷陆微之同意她的“再也不”的时候,她的失落感从而何来。并非女人的阴道通往心灵,她因为和他上了一次床就喜欢上了他。 而是好胜心。 陆微之怎么能把她当成一处景点,游览过了就过了?今晚上也一样,他怎么能对她视而不见? 黎见卿不能忍受她在陆微之这里留不下一点痕迹。她是不想再和他有交集,但他应该对她念念不忘才对。 至少今晚上,陆微之的心路历程应该是看到她这么漂亮,他却无法拥有,只能远远观望,内心升起占有欲之类的。 黎见卿的想法很简单,她要在陆微之面前多晃悠几圈,以激发他的上述情感,然后翩然离去,回到陆博西的怀抱,不带走一片云彩。 既要、又要、又不要,听起来有点作,但是,黎见卿尽管美丽多金,本质上只是普通女人,会犯下普通女人都会犯的错。 黎见卿特地观察了陆微之的睫毛,挺长的,在他眼下投了一小块沉静的阴影。 陆微之的眼瞳又深又亮,透着疏离和冷淡,如若他往任何人身上认真落一眼,足以使人心颤。 现在这双眼睛是闭着的。 黎见卿感到奇怪,陆微之的面容清峻严整,并不见疲态,他有那么累吗?以她对他浅薄的了解,他精力极好,和她胡搞一晚上都精神奕奕。 演的吧。 黎见卿伸出手掌,在陆微之眼前晃了几下,在她终于发现自己很无聊的时候,他缓慢睁开了眼睛。 和陆微之四目相对,黎见卿果然心颤了一下,她立刻要收回手,被他抓住手腕:“在我面前晃什么?”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