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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节


    不过等到看见了整整五辆车的新粮食之后,他就知道这新粮是什么了。

    也不知道京城那边是怎么吃的,居然会认为这东西味道不好。

    “这粮食可起了名字?”魏时拿了一个放在手里,跟他在后世看见的比起来,这个头实在是太小了,而且也没有那么圆,反倒是像一根棍条。

    不过还是能够认得出来的。

    “回大人的话,圣上亲自起的名字,就叫——红果,自从您第一次带着人出海之后,每一次出海的人都会在当地收集种子和植物,而且都在皇庄里试种过,因为红果是产量最高的,比咱们本土的稻子和粟都要厉害。”

    除了味道上不怎么样以外,这红果真是没什么别的毛病了。

    ‘红果’这个名字确实是要比红薯和地瓜好听得多,但可能是心理原因吧,魏时总觉得听起来怪怪的,不那么接地气。

    这东西产量确实是高,就是不知道除了外形之外,是不是口感上跟后世的差别也比较大,所以才会让人觉得味道不好。

    “这东西都是直接煮了吃吗,还是要把皮儿去了,也磨成粉?”魏时问道。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他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东西,还是‘懵懂’一些为好,不能表现的太过渊博。

    “就是直接煮着吃,洗干净放锅里煮就行,不用把皮儿去了,更不用磨成粉,还是比较方便的,但是吃这东西的时候,最好有汤或者水,这东西太干了,很容易会让人噎到。”

    “就没旁的吃法了?”

    “没了,皇庄里的人也试过将红果磨成粉,或者是跟青菜一样,切成条和片,在锅里头炒,但是根本就不成个儿,而且还特别容易糊锅,只能是煮着吃。”

    凡事有利就有弊,人家都已经这么高的产量了,又很能够饱腹,哪儿还用奢求别的什么。

    魏时让人拿了几个去锅里头煮煮试试,剩下的还真不能再浪费了,按照这些从皇庄里出来的师傅们的说法,这些个红果都是要种到地里的,培养出秧苗来,这些秧苗就相当于是种子了,把秧苗栽种到地里去,之后才能收获。

    这些问题上魏时当然还是听师傅的,别看他上辈子没少吃了红果……红薯,但到底是怎么种出来的,还真不清楚。

    过红果可不光是能够煮着吃,烤地瓜、红薯干、红薯片,还有老少皆宜的粉条,这可也是红薯做出来的,不过现在改名都叫红果了。

    自从把发条玩具苏出来之后,不得不说,作为文科生的魏时有些膨胀了,他虽然有短板在,可是手底下却有那么好的工匠师傅和大厨,有些事情他只要提供一个思路,这些能工巧匠就能够研究出来。

    红果在平江府能发挥到的作用,一定会比朝廷预想到的更多。

    煮过的长长的红果,扒皮还是挺容易的,不过这东西都是洗干净了的,倒也没必要把皮儿扒了。

    总共就四块红果,十几个人分着吃,每个人能分到的还真不多。

    跟其他人期待的心情不同,魏时在吃的时候,还有那么一些怀念,上辈子他也还是挺爱吃红薯的,尤其是在冬日里,学校门口经常有卖烤红薯的推车,大家都要排起长队来。

    黄澄澄的红薯最常见,紫薯就要稀罕一些了,他一直到大学的时候,才知道还有紫薯这个品种,价格上要更贵一些,但是要比黄色的更好吃、更甜。

    而他现在正吃着的红果,跟他上辈子记忆里的红薯和紫薯就没法比了,口感很是寡淡,不能说没有甜味儿,但是甜味太轻了,几乎是尝不到的。

    想到到上辈子,魏时猛然间想起自己还曾经吃过红薯叶,就把这东西放到粥里一块煮着吃,或者弄熟之后再凉拌,总之是能吃的。

    这事儿还真得好好问问,红果能够当粮食收起来,这上面的叶子也别浪费嘛,如果能吃的话,这也不失为一道菜。

    不过也不能无限度的摘叶子,到时候再让地底下的红果长得不好,那可就是捡芝麻丢西瓜的事情了。

    培育秧苗需要的土地并不算多,有一小块儿直接种在了府城的衙门里头,剩下的全都在府城外的庄子上。

    这庄子也不是魏时私人提供的,而是归官府所有,这几年平江府能抓住机会的人都过得不错,官府这边腰包也鼓了,连自个儿的庄子都有了。

    这算是公家的东西,平时租种给百姓,收成则是作为官衙的福利,这些都是通过巡查御史跟朝廷报备过的。

    平江府相比于大靖朝的其他十三个府,还是比较特殊的。

    依着魏时现在在平江府的威信,想要推广红果的种植,还真不是什么难事。

    就衙门里的边儿的那一小块儿地,红果的秧苗还没被培育出来呢,魏时就已经给不少人推荐过了,而且还都已经推荐出去了。

    在红果的秧苗长成之前,平江府能够培育出来的秧苗基本上就已经全部定出去了,这里边儿不是豪门世族,就是富户,并没有家境一M.ZGXX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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