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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放着一柄莹白的玉如意,吸引着大家的注意力。

    既然是皇上拿出来的东西,那必然不是凡品,而且这东西象征意义要远大于本身的价值。

    只要是皇帝拿出来的彩头,就算是块鹅卵石,也能让众人争抢。

    这第一箭,自然是皇帝射出去的,三四百米的距离射中一头鹿,而且中箭的地方刚好就是脖子。

    这箭法就算是可以了,反正魏时是拍马不及,再给他几年的时间,怕是也练不到这程度。

    等到把那头射中了的鹿拿上来之后,众人这才打马进入围场。

    单打独斗的人不多,基本上都有搭伴的人,魏时这会儿自然是跟在岳父身边。

    曹安的圈子跟他基本上没什么交际,凑过去也是尴尬,倒是还不如跟在岳父身边。

    但凡是男人,哪还能没有个金戈铁马的梦,大靖朝四海升平,武将派不上什么用场,但是这并不妨碍魏时对武将的好感。

    岳父身边倒是没跟着旁人,除了准备捡猎物的侍卫之外,也就他们翁婿两个人而已。

    “这还是咱们爷俩头一次一块打猎,放轻松,没什么难的。”

    要不是骑着马,刘唐就去拍拍女婿的肩膀了。

    早在启程出发之前,夫人就已经嘱咐过他了,时哥儿这是头一次跟着皇家围猎,什么经验都没有,让他多帮衬一点。

    这还不好说,年轻那会儿,他围猎可也是拿过头名的,猎场上照顾个人还不容易,要不是现在年纪大了,不好意思跟年轻人争了,这头名指定落不到旁人那里去。

    昨晚上偷摸准备了两首诗的魏时,这会儿倒是并不紧张,就算是空手而归,也不至于给岳父丢人,当然了,要是能打到几只兔子、山鸡之类的,那就更好了。

    “您就放心吧,不用管我,早就听夫人说您打猎利害,晚辈这次也算是有机会瞻仰一二。”

    瞧岳父现在的体格,还是宝刀未老,就算是跟鼎盛时期不能相比,但是光凭武力就得能收拾五六个自己这样的,更别提是打猎这种技术性的活儿了。

    读书人就是会说话,自家那几个埋汰小子,说话就没女婿这么中听。

    得嘞,低调这么些年了,也该让这些年轻人见识见识老一辈儿的利害,今年就拿一柄玉如意回家。

    围场够大,很快众人就分开了,各猎各的。

    魏时也是打过猎的人,但是在猎物密度如此大的山头打猎,真的是头一回。

    ‘目不暇接’这词儿,魏时头一次用在猎物上,箭搭在弓上,还没射出去呢,瞄准的兔子就已经跑了,没关系,射程范围之内还有一头黄羊。

    大多数时候,射程范围内都是有好几只猎物,惊跑了也不要紧,往前走走又有新的。

    而且也不知道是他疑心重,还是事实如此,反正他是觉得这些猎物们集体速度都有问题,都比他曾经见过的那些猎物速度慢。

    不得不说,这么打猎实在是太爽快了,就跟开了挂一样。

    小半天的功夫,魏时这么渣的水平,都打到了两只黄羊、四只兔子,还有一只野鸡。

    英姿飒爽,威武雄壮。

    这时候还管什么诗不诗的,感觉人生都达到了新的高度。

    当然了,一山更比一山高,岳父比他厉害多了。

    什么黄羊、兔子、野鸡,这些都是小意思,数量再多也不显眼,野猪、鹿、狐狸、豹子这些才是重点,甚至众多的战利品里还有一头熊瞎子。

    一开始瞧见熊瞎子的时候,就算是隔得很远,魏时都有些腿软,岳父却是来了精神,眼睛就像会发光一样,炯炯有神,一箭射在熊瞎子眼睛上,另一箭直接插在了肚子上。

    饶是这样,都没能把这头熊瞎子给弄死。

    他们五六个人一块儿放箭,这头熊瞎子差不多算是乱箭射死的,整个都被射成了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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