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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明恕一口气说完,看向萧遇安,“三起案子中,两起嫌疑人已出现,且动机清晰。如果罗祥甫确实是因为街拍而被杀,那这三起案子就有一个共同点。”

    “凶手们都认为,有的人本来就该死。”萧遇安说。

    “对!”明恕眼中迸射出明亮的光,“不仅如此,他们还认为,被杀的不是人,而是妖魔!他们给自己的行为找到一个合理的解读,那就是猎杀恶魔!”

    萧遇安缓缓道:“那迟小敏在其中扮演一个什么角色?”

    “这也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她可以有很多种身份——碰巧认识李红梅的打工妹,别有所图靠近李红梅的‘小鬼’。”明恕双手握在一起,“她甚至可能就是墓心!你想,如果她是墓心,她会不会不满足于只靠小说影响别人?当她不满足的时候,她会怎么做?那不就是走‘线下’吗?这样李红梅就是她的实验对象。”

    “你的推测建立在她还活着的前提下。”萧遇安说:“想得更广一点,失踪无非两种可能,一是主动躲藏,一是遇害。如果她已经死了,李红梅有可能是凶手吗?”

    明恕顿感一股寒意从尾椎冲了上来,“李红梅杀害她的理由是什么?”

    话音刚落,明恕自己就怔住了。

    那张在李红梅书中找到的便签再次进入他的脑海。

    “想起什么了?”萧遇安问。

    明恕将便签的事如实相告,又道:“我已经叫方远航去查李家的事了,估计很快会有结果。”

    次日,李红梅的背景被查清——

    她是孤儿,但家人却不是正常死亡。她的父亲与兄长,在十二年前,因为与“外乡人”产生矛盾,而被打死。

    第14章 猎魔(14)

    “我发誓这是我进入重案组之后参与过的最——刺激的案子!”方远航和多数资历尚浅的刑警一样,对命案有着超乎寻常的激情,“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出大戏啊,李红梅小时候也太惨了吧,那些‘外乡人’是什么来头?随随便便就能把人打死?还能逍遥法外十几年?”

    “重点其实不是‘外乡人’,是当地警方。李氏父子的死疑点和漏洞太多了,绝对不是我们现在了解到的这么简单。”易飞说:“你小子把亢奋的情绪收一收,再看一遍调查报告。”

    难得被“老实巴交”的副组长教育一回,方远航还挺新奇,不仅没有收敛情绪,反倒更加激动。

    刚从学校出来的刑警时常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像方远航这样,碰见命案就兴奋,案子越大情绪越高涨,恨不得成天追着案子跑;二是方远航的反面,害怕接触命案,见不得死状各异的尸体,闻不得臭气熏天的尸臭,能躲多远躲多远。

    方远航现在的状态是重案组大多数成员都经历过的。明恕二十出头时也是这样,热血青年一个,闷头扎在案子里,重心全在嫌疑人上,无暇顾及自己,以至于案子一破,就被萧遇安逮到了不修边幅的丑相。

    明恕的脸自然没得挑,五官生得很好,和特警支队的陆雁舟并称市局“双帅”。用方远航的话来说,就是可以组个组合,一起去娱乐圈混口饭吃。但与陆雁舟那种直男风格的帅不同,明恕很注意打理自己,在小细节上做足工夫,时不时臭美一下。

    最明显的对比就是,两人一同从镜子边路过,陆雁舟看都不往镜子里看一眼,明恕却要瞄好几回。

    可一旦案子来了,情况就彻底变了。

    那次是明恕刚进刑侦局时,萧遇安以私人身份到冬邺市看他,他顶着一头支楞的头发,皮肤状态糟糕,胡子好几天没刮,凑近了还闻得到一股汗臭。

    萧遇安就笑了。

    他尴尬得无地自容,捂着自己的眼睛大喊:“哥,你没看到,你什么都没看到!你看到了也记不住!”

    天知道他从小追萧遇安追到大,好不容易到手了,居然让萧遇安看到这么邋遢的一面。

    那时不像现在,他还有点儿“男友包袱”。

    萧遇安捉住他的手腕,将他的手掰开,见他急得眼睛和脸颊都红了,笑道:“是有点儿臭,都馊了。”

    “啊——M.ZGxX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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