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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零,我成了零食大王 第217节


    他小时候就基本是在施家洼长大的,这会儿又一回国就到了九河市附近工作。

    还没有上飞机的时候,张秀珍问过他。

    裴永年当时也表示以后工作了应该还是会在这边时间多。

    不怎么回家去。

    主要是,张秀珍等于是看着裴永年长大的。

    他很小就来了施家洼,一直到十几岁长成大小伙子了才离开。

    不夸张地说,要不是因为他长相、气质明显跟施家洼不一样的话,施家洼的人肯定都把他当村里娃了。

    就算是他本人跟施家洼这个小山村格格不入,也有不少村里人看他跟村里人没什么两样呢。

    裴永年自己心里头估计也是这么想的。

    要不也不会首都都不呆,要跑到甘省这边来了。

    张秀珍想着,闺女跟他要是能成,她也根本不用担心闺女远嫁的问题。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张秀珍认识的人里——

    哪怕是把只是听说过的人家也算上。

    满打满算,也没有更好的、跟闺女相差不大的年轻人了。

    裴永年是她认为的条件最好的对象。

    这还让张秀珍知道了裴永年本来就对自家闺女有意!

    那她立刻就觉得希望更大了。

    施向南想了想,既然最重要的部分她妈都知道了,那其它也没有必要隐瞒了。

    她说:“他走之前跟我说的,我拒绝他了,因为我那会儿不喜欢他那样的,我小时候喜欢高高壮壮、浓眉大眼的嘛。妈你又不是不知道。”

    张秀珍遗憾地“啧”了一声:“你小时候跟你奶奶一起去城里姨奶奶家,路上遇到欺负你们奶孙俩的,有个穿军装的人帮了你们,从那以后你就动不动叨咕着以后长大了要嫁个穿军装的。你奶奶回来说这个事儿的时候还跟我们说过好些回,帮你们的那个男人长得浓眉大眼,高高壮壮的。”

    施向南惊讶地说:“啥时候的事儿?我咋一点都不记得了?”

    她只记得自己十几岁的时候就喜欢浓眉大眼、身材高大强壮的男娃类型,原因是完全忘了。

    不过这是个人喜好的问题。

    本来也不一定就是有原因的。

    所以施向南也没有多想。

    现在听她妈提起就很惊讶,因为她是真的完全不记得。

    “就你四五岁的时候吧!那会儿你还是个不大懂事的小丫头片子,听见你念叨以后要嫁啥样的男人,大伙儿都是笑话你不知羞,没想到你连事儿都忘了,还记得要喜欢浓眉大眼的。”

    张秀珍摇摇头:“回头你去问问你奶奶,她肯定记得。”

    施向南点了点头:“好啊。”

    张秀珍也不打算追问裴永年是怎么跟施向南说的,只是问道:“你是说,这封信是你拒绝了之后他留给你的是吧?”

    施向南迟疑了一下,还是点头:“对,他跟我说我拒绝了,然后他回首都前给了我这个。”

    她举了举手里雪白雪白的信纸。

    张秀珍一下就兴奋起来:“这不是说虽然你拒绝了,他也没有死心啊?!要不就不会给你留这个自家的地址了是不?”

    是。

    施向南记得很清楚。

    前世她没有留意这封信,偷偷南下的时候把信留在家里的。

    一晃十几年过去。

    再见他仍然能够一眼认出她来。

    暗地里帮她的忙,要不是机缘巧合,她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

    后来再见时,他也还是单身。

    还等到他认为的时机成熟之后,再次跟她提出想要跟她组成家庭……

    然后又被她拒绝了一次。

    那次当然不是因为她觉得他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那时候历经风吹雨打的施向南是发自内心地觉得,自己配不上裴永年。

    他看起来跟她印象中的人没有什么变化。

    只是戴了眼镜,身上的学者气息更重了些。

    她却早已经不是十几年前那个不知m.zgXx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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