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磊出席王二少做东的酒会,甫一入场,两人便成了全场焦点。 王二少揽着女伴欣然迎接。约莫是因为在国外镀了层金,所以打招呼的方式是撞肩,看着有点好笑。 酒过三巡,转了大半个场子的王二少又兜了回来,打着借一步说话的名头揽走了纪磊。 林漪觉得无趣,又懒得应付那些苍蝇,一个人闷声不响地往人少的地方靠。 “喂,林大美人滋味如何?”王二少猥琐兮兮地凑着纪磊。 纪磊没有背后谈论女伴的爱好,只是牵牵唇,并未作答。 “诶,兄弟,你可是下足了血本了。人家说你这次是认真的,怎么,你到底是不是认真的?”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王二少搓了搓手,腆着笑脸对他,“如果是认真的,那我也不夺人所爱,君子应成人之美。如果不是认真的,那等你腻了,不如给我牵个线?” 纪磊摩挲着杯沿,垂下了眸子。 王二少猜不透他的想法,转头一想,立刻道,“你要什么好处尽管提,只要我有的,都好商量。” “王二少莫不是把我当成了拉皮条的吧?”纪磊撞撞王二少的杯子,显然并不想再提下去,“你都有了未婚妻,麻烦事儿可不少。” 王二少摸摸鼻子,有点尴尬,转头又理直气壮起来,“你放心吧,那么悍的女人我可不要,已经把退婚的事情提上了议程,男人嘛,最后还是得找个温柔小意的结婚,想我堂堂男子汉,尽被个女人拆台,我这脸还往哪儿搁。” 纪磊似笑非笑,在人群中逡巡少许,想要把林漪拎出来遛遛。 舞台的灯光突然暗了下来,聚光成了一束,林漪身姿聘婷,慢慢吞吞从后台走来,“大家好,今天承蒙纪少带我来参加酒会。正巧,今日是我与纪少相识的百日,在这里我就献唱一曲,聊表心意,还望大家不要嫌弃。” 原来都百日了,纪磊抿了口红酒,心里为自己的疏忽感到懊恼。 林漪唱的是改变成爵士版的《红玫瑰》,算是最近相当流行的一个版本。 人人都知道林漪是个明星,却从来没人听过她唱歌。当然了,以花边占据各大版面,以美貌驻足娱乐圈的林漪,大概给大众的印象也不会是什么演技之类的。所以,宾客闻言倒是有点好奇,毕竟大庭广众之下,能在台上唱歌的必须得有两把刷子。 为了应景,林漪在鬓边簪了一朵新鲜的玫瑰,应和着她艳丽的红唇,风情万种。她穿着黑色开尾长裙,衣料贴身,曲线玲珑。而她轻轻摆起的水蛇腰,不盈一握,更是风姿绰约。 男客们看的口水直咽,王二少用手肘撞了撞纪磊的腰,对他挤眉弄眼,意思大概是说你小子可真是艳福不浅。 纪磊抿了口酒不置可否,瞬也不瞬地盯着台上。 林漪唱起歌来的声音沉稳浓郁,每个音节把握的恰到好处,曲子这样的改编很讨巧,使人大大忽略了技巧上的拿捏与平衡,更容易入情入景。 此时此刻,她娓娓道来,如同在台上温柔绽放的红玫瑰,烟波流转间,妩媚又妖娆。 “红是朱砂痣烙印心口,红是蚊子血般平庸,时间美化那仅有的悸动,也磨平激动……”唱到这句的时候,她的眸光定定地锁住了台下的纪磊,专注地让人移不开眼。 纪磊抬眉,微笑着欣赏。 暧昧的气氛在两人之间流动,宾客的视线来回在二人之间游移,都是一副你懂得的模样。 直到一曲唱罢,林漪纤细的食指印在红唇之上,朝着纪磊的方向不偏不倚投去了一个飞吻,满堂喝彩,皆是向纪磊投去艳羡的目光。 林漪下台,一束灯光仍旧照着她,她亮眼得如同高高在上的女王,款款向他走来。 许是灯光太过耀眼,也也许是她美的太过婀娜,纪磊只觉得周遭的一切都成了背景,只有向他走来的人才是真实。 纪磊溃败在这样夺目的光环之下,放下了酒杯,向她迎了上去。 松松拦住林漪的腰,纪磊揽着她走到了场边,脱离开人群的瞩目,他笑的真诚又温和,“你怎么不告诉我今天是百日?”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