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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节


放弃了一切,并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爱到了骨子里。

    谁能够想到,如今两个早已经分开的人,还能够安安静静的坐在车里,听着这首她喜欢的歌呢。

    歌声已经到了高氵朝部分,田馥甄将悲伤融会贯通的唱进了歌词之中,她的心底莫名升起一种悲凉,往事已如烟,何必还要去追求呢。

    爱。

    真的不懦弱。

    就能够不错过么?

    连芷薰长时间的发呆,看着屏幕里出现的歌词,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辛易墨的心突然揪了起来,她是在想那个初恋么?

    因为爱不到结果。

    所以在怀念么。

    如果那个人还活着,或许他能够有自信跟他比,可是初恋已经死了,她的心里头,永远都会有那个人的位置,他永远都比不过一个死人。

    辛易墨冰冷着脸,伸出手换了首歌。

    是一首老歌《信仰》。

    连芷薰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辛易墨,发现他的脸色不是很好看,不知道是在生什么气,她没敢问,也没敢说话。

    这是张信哲的歌,不得不说张信哲的声音很特别,都说他是情歌王子,这点确实不假,这首歌也是她的偏爱,听着的时候,不如先前那首那般悲伤。

    每个人都有信仰。

    连芷薰曾经的信仰,便是辛易墨。

    从进入辛家开始,她就把辛易墨当成是自己的信仰,他就像是一个天神一般的存在,无所不能,在知道她困难的时候出现,每一次他都像是一座大山。

    她是崇拜他的。

    当然刚开始进入辛家的时候,她对辛易墨有些讨厌。

    这人狂妄自大,因为不喜欢她,便做了很多让人烦心的事情,可是她作为一个孤儿,想要留在辛家,只能够讨好这个哥哥。

    她喜欢记日记,把辛易墨喜欢的东西记下来,从此活成了他喜欢的模样,哥哥喜欢吃的东西,她便也喜欢,哥哥喜欢的颜色,她的衣柜里便永远都是那一类的颜色。

    到后来,她差点都忘了,自己到底喜欢什么。

    习惯是最可怕的。

    当习惯深入骨髓时,你就会忘记了曾经的自己是如何的,从头到尾,连芷薰都是在为别人活,似乎从来都不是在为自己。

    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连芷薰。

    才会让辛易墨喜欢上吧。

    谁能不喜欢一个,时时刻刻都善解人意,比自己都还要了解自己的人呢。

    一切的都喜欢,都不是空穴来风。

    当然。

    这种信仰,到了后来,就变质了。

    她爱上了自己的信仰。

    从地震开始,她正视自己的内心,原来早在很久以前,自己就已经喜欢上了这个,总是欺负自己的人,或许这也是一种习惯吧。

    明知道未来可能会荆棘遍地,她却仍是甘之如饴。

    后来的一切,都是连芷薰自己选择的,她怨不了谁,也怪不了任何的人。

    既然选择了亲情,那么爱情,早就该丢弃了。

    可是……

    每当看到辛易墨,用那冰冷而又受伤的目光,这么直直的看着自己,她的心就开始痛了起来,她怎么办啊,她能怎么办。

    这个世界上,哪里会有人能够拗得过爱情的?

    明明忘记了自己,再次一见到,竟还能够爱上自己,他的这份爱,到底有多深刻,有多动容?连芷薰不敢去想,也不能去想。

    这一切都是自己选择的,怪不了谁。

    可她真的不是铁石心肠,在这么长此以往的待在一块,这种爱意,就像是火山爆发一般,那种平静随着自己,就这么远去。

    她明明还喜欢他。

    可是却要假装不喜欢。

    难道连芷薰就不难受么?

    可她不能说啊,她不能,她做不到伤害所有人。

    看着连芷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外边的雨依旧很大,辛易墨有些不是滋味,他重新发动了车子,踩着油门上了路。

    很快就到了兰庭。

    连芷薰撇过了脸,拿起雨伞就下了车,辛易墨坐在车内看了她一眼,她的背影是那般的决绝,这个女人没有心的,不,换句话说,应该是这个女人的心,早就给了那个她的初恋。

    而他再怎么喜欢,再怎么做,都不可能让她爱上自己。

    因为自己比不过一个死人。

    他从头到尾都比不过一个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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