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我们都曾得过一种病,学名——玛丽苏综合症候群。 得了这种病的少女,患有轻微幻想症,以为自己是生活的主角,自带主角光环,严重者同时伴随有玻璃心、矫情病等并发症。 少女情怀总是诗。 你护我一句,我爱你一生。 但年少的情感总是极其的矛盾,昨天爱你,今天你跟别的女生多说一句话,明天就不爱你了;或者昨天不爱你,今天你从口袋里分了半颗糖给我,我决定从明天起爱你。 简单而纯粹。 丁羡那会儿也是个矛盾体,一方面她不认为自己喜欢周斯越,另一方面,他跟别的女生讲题时,心里确实酸。 她认为自己喜欢的类型应该是许轲那种温柔又绅士的男生,而不是周斯越这只傲慢的孔雀。 可是她在酸什么? 哦,一定是她的玛丽苏病症发作了。 丁羡说完也不看他俩,直接低头收拾桌上的书本给那位女生腾座位,寂静的午休教室,阳光投下一道阴影,窸窸窣窣是她收拾东西的声音。 光影交错。 “你又犯什么病?” 周斯越声音不轻不重,但在这儿寂静的教室里,嗓音格外冷清。 丁羡收拾东西的手一顿,笔袋拉了一半,整个人僵在原地,周围同学齐刷刷回头,几十道视线落在她身上。 她低声解释:“我午休给你们俩腾空间,这样你教起来方便点儿。” 周斯越靠在椅背上讥讽地看着她,哼笑一声:“瞧把你体贴的。” 丁羡充耳不闻,索性不理他,继续低头收拾,冲那女生笑了下,“我马上好。” 女生懵懵懂懂:“哦,真要换吗?” 丁羡:“换啊。” 周斯越低头写题,头也不抬,毛茸茸的头发在太阳底下发着光,像一只温驯的猎犬。 “换了就别回来了。” 他说。 丁羡原本只打算换午休,她只是想换个清静的地方睡一会儿,被他这么一闹,抱着两本书愣在原地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周斯越说完这句话就再也没抬过头,连后脑勺都显得格外冷漠。 丁羡愤愤一咬牙,丢下一句:“我等会来搬桌子!” 说完,扬着马尾高傲地走向她的新位置。 “呲啦——” 周斯越的卷子被笔写破了。 窗外知了应景的低鸣了两声。 丁羡换到了正前方第四排,新同桌还是个男生,叫何星文,是今年的中考状元,长得很普通,剪着个寸头,皮肤黝黑,总是穿着一套被洗得泛白又皱皱巴巴的长衣长裤,坐姿十分端正,像个小学生,下课哪儿也不去,就在位子上写题。 这才是“正常”的同桌,而不是周斯越那种非人类。 何星文唯一不同的是,他有点少年白头,光看后脑勺,像个小老头。 可也比那只傲慢孔雀强。 下午孔莎迪过来找她说话,身子半搭在她的桌上,劝她:“真不回去啦?” 课间同学们说话声闹哄哄的,可偏偏就还能听见他半开玩笑跟人调侃的嗓音,穿过人海就这么直戳戳飘她耳朵里。 丁羡耷拉地脑袋伏在桌案上,笔在草稿本上无意识地涂涂画画,表情倔强:“不回去。” 孔莎迪拉长了音,“噢——”,然后伸手拿过她的草稿纸,小声惊呼:“那你写他名字干嘛?” 丁羡猛地惊醒,整个人从位置上弹起,朝着孔莎迪扑过去,劈手夺过她手中的草稿本,一看。 哪有什么名字,一堆鬼画符而已。 孔莎迪得逞奸笑:“你心里有鬼。” 丁羡心不在焉地坐回去,长叹一声:“你好烦。” 孔莎迪瘪瘪嘴:“我只是想提醒你,近水楼台先得月,你放弃了这么好的机会,是你的损失,邓婉婉一看就对周斯越有意思,到时候人被抢走了,你可别哭。” 丁羡满不在乎地鼓嘴,笔在稿纸上狠狠地划下一道,说着:“赶紧拿走,他俩要是成了,我到时候在校门口放俩大礼炮,就当感谢邓婉婉同学牺牲自我为民除害了!” 孔莎迪故意说:“是吗?那我得赶紧买张板凳过几天去校门口看礼花去。” 丁羡侧着眼睛斜她。 孔莎迪:“他俩现在聊得可好了,邓婉婉还约了他一块打游戏呢。” “打去。”丁羡哼唧。 孔莎迪切了声,懒得跟她再废话,下了最后通牒:“明天赶紧给我搬回来,我实在懒得听我身后坐着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鸟,还有啊,你不赶紧趁着一个月培养培养感情,一个月后老班一排座儿,你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