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嘿嘿傻笑着点头,松了一口气,全身心地放松了下来,绿眼睛亮晶晶,舌头还满足地舔了舔两颗尖尖小虎牙。 下一刻,他就像撒欢的小狗一样开心又信赖地晃着尾巴凑过去,还把脑袋亲昵地虚搭在兰斯的肩膀上,一边和他一起去看那个笔记本,一边竖着耳朵,全神贯注地去听每一句歌词。 然后,随着兰斯的声音,那些以往怎么都看不清,搞不懂的单词,突然之间在大脑中逐渐变得清晰起来,好像一道闪电终于劈开蒙昧混沌的黑暗,带来了一束光明。 只用两遍! 他就把整首歌的歌词全都记住了,包括那个超级难念的Meretricious. 不可思议! 奇迹一般! ‘但我和兰斯认识并成为好朋友,这事本身就是奇迹吧。’詹姆斯在心里想着,并且悄悄地感谢了那位巨肌天使。 他有生以来第一次默默虔诚祈祷:“哥们,我以后再也不抱怨你破坏我好好的生活了,也不再嫌弃你巨大的肌肉和性别了!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假如下次还来看我的话,务必让我请你喝一杯茶吧。”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 他俩一个弹吉他伴奏,一个高高兴兴地唱歌,配合默契地把这首歌慢慢修改,雕琢成型。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首歌的词曲完全是由兰斯一手包办。 但很多地方又不可避免地存在詹姆斯的影子。 詹姆斯对音乐有一种得天独厚的敏感。 他总能找到那些听起来不合适的细节和段落,快速反应,将之提炼出来,并试着用有些笨拙的方式给出建议,比如“这里调子起高一点儿会好听吧?这里要不来个假声?这里加个转折更有层次感”等等。 兰斯没有随便拒绝任何一个提议。 他以一种让人难以想象的谦逊态度,虚心纳谏后,斟酌着决定是不是采用,当确定建议可行时,就不厌其烦、绞尽脑汁地将歌曲来回修改。 循环往复。 直到两个人都满意! 因此,兰斯暗自计划着,在写词曲作者署名时,一定要在后头也添上詹姆斯的名字。 除此以外,还得说说这首歌的内容。 它是以一名暗恋者的口吻,规劝一名姑娘尽快和自己华而不实的男友分手,并极尽刻薄地去历数那个虚伪男人所做出的种种造作和无聊行为,什么穿萨维尔西服(仿版),拥有劳斯莱斯车(模型),喝拉菲红酒(葡萄汁)。所以,最后……和我走吧,姑娘!我带你去见识、见识什么叫真!男!人! 对了。 他俩在歌名方面还产生了一些争议。 詹姆斯坚持认为Meretricious不太接地气,既不在中学词汇表里,也不是A打头。 所以,他要求换成类似于‘抛弃他,甩了他,和他分手’这样的简单名字,容易记不说,还非常点题,一目了然,又气势十足。 但兰斯不太想改。 他认为,什么‘抛弃他,甩了他,和他分手’简直恶俗,而且,詹姆斯之所以想改名,纯粹是出于私心,因为一开始不认识这个单词的他,对这个单词最不熟,也最怀恨在心。 最重要的是,这首歌表面意义确实如上所说,嚣张的暗恋者光明正大地劝姑娘和男友分手。 但实际上,这绝对不仅仅是一首‘劝分歌’,它内里还有一些别的东西。 兰斯不确定詹姆斯能不能猜到。 他和所有人有着一样的烦恼,既希望被理解,又不想被人直白地看穿。可归根到底,人没有喜欢孤单的,所以,想被理解的期待可能更大一些。 事实上,詹姆斯一点儿都没让他失望。 他听到歌词后的第一时间,就知道兰斯在搞什么鬼了。 瞧啊,记仇的音乐天才在发泄了。 那个要分手的男友,绝对是在象征着学校管理层中的那些顽固派。他在歌词中极尽刻薄,辛辣地讽刺嘲笑他们一天到晚装模做样,道貌岸然,假做绅士,实际灵魂乏味空洞,如同塑料制品一般廉价,别说恶魔了,猪都不吃。毫无生命力,本质自我阉割,不算是真男人。 当然,这仅仅是猜测。 具体到底是不是这个意思,还需小心试探。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