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好脾气地摸了摸詹姆斯的脑袋:“没事,其实兰斯接触摇滚乐也没多久。” “喂!”兰斯立刻气得蹦起来。 他嚷嚷着:“老鲍,你应该是我这边儿的!” 詹姆斯顿时窃笑起来。 他咧开嘴,朝着兰斯得意地笑出了两颗极为显眼的小虎牙,一双会说话的绿眼睛立刻又变得神气活现起来,仿佛是在说‘嗨,你也没比我强到那里去’。 然后,他们结伴跑去鲍德温的家里听歌。 因为只有他目前是一个人租房子住,可以在屋子里随便玩,不用担心太过吵闹而被父母训斥。 当然了,单身汉的家里没那么干净。 好在大家都不计较,哪怕是总打扮光鲜亮丽的兰斯也仅仅是为了臭美,而不是本身有洁癖。 男孩子们踢开地上的生活垃圾,席地而坐,因为简陋的出租屋里根本没有沙发和椅子。 接下来,他们用了一下午的时间,让詹姆斯简单地了解到摇滚乐有很多种类,并不都是吵吵嚷嚷的;然后,又让他认识了几个梳着马桶盖发型的人。 那是兰斯最崇拜的摇滚明星——TheBeatles(披头士,也叫甲壳虫乐队)。 现在,他们也是詹姆斯崇拜的偶像了。 那感觉真是太赞了! 当音乐声响起,就像是天空突然裂开,一束光投射下来,整个世界、整个人生都明亮起来。 虽然这么说很奇怪…… 但事实上,詹姆斯直到这一刻才意识到音乐之美。 也许以前他从未留意过这些,也许是生活的压力让他从来没有像这样静静地听一首歌…… 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懵懵懂懂的他就是一下子开窍了,就像是被施了一种神奇魔法,类似东方那边的什么佛祖的当头棒喝? 当一首歌放完,兰斯见猎心喜,忍不住抓过一把吉他,珍惜地抱到怀里,轻轻地拨着琴弦,开始模仿着弹奏那首歌的吉他旋律。 詹姆斯看呆了。 曾经记忆中那个刻板、自负、有点儿自恋的优等生形象正一点点儿消失,替换成了一个更为神奇和高大的形象。 一个抱着吉他就像是抱着全世界的男孩,虽然是坐在地板上,但气势已然非同一般。 他骄傲地扬着头,仿佛能呼风唤雨一般自信,蓝色的眼睛明亮如夜空中的星星,修长的手指轻描淡写地在几根细细的吉他弦上来回拨动,动作行云流水,把一曲《HeyJude》弹得回肠荡气。 詹姆斯像是中邪一样,情不自禁又迫切地想参与进去,或者说走进那个瑰丽音乐世界中。 他轻咳了一声,有点儿尴尬又不太自信地轻轻哼唱,然后,小心翼翼地慢慢提高着音量,像是一只从树洞里探出头的胆怯兔子,先探出一个前爪,试探着,试探着…… 但没想到的是,素来傲慢的兰斯却没有笑话他,反而用温柔的蓝眼睛鼓励地望着他。 于是,兔子欢快地出了洞,愉悦地扭着短毛球尾巴,在吉他默契地配合和引导下,神奇又磕磕绊绊地唱完了整首歌。 那一刻,似乎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在酝酿并悄悄地发生着质的改变,属于主唱和吉他手之间才会产生的特有联系正在初步建立,那是一种相遇后必然发生的化学反应,分子破裂成原子,原子重新排列组合生成了新分子。 鲍德温巴洛点燃了一根烟,微笑着坐在一边的单人木板床上。 这一刻,他仿佛处在了神的角度,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两个小队友不经意间的第一次稚嫩配合,心中已经预感到了乐队的成功。 尽管那时候,他们还一无所有。 第6章 短短一个下午,三个人就像是脑残追星族一样,翻来覆去地听歌,还模仿披头士的一些演奏。 詹姆斯的兴趣被完全、彻底地激了起来。 音乐就是有这种无与伦比的魅力。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