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的“不情之请”是: 1、让她捉蝴蝶; 2、让她再扑一次; 3、让她包养一辈子; 4、以上答案全选。 容非:我……我想选——亲自扑倒她,为什么没有这个选项? 【日常求收藏,求评论,求收专栏!哇咔咔】 第四章 清风徐来,竹影摇曳,风清花浓,天光云影柔柔落下,无不衬托出眼前男子的挺拔儒雅。 秦茉站在他两尺之外,心下浮沉,反复思量,哪儿出了差错。 这人倒也不像坏人……他的“不情之请”,是何事? “容公子所求何事?”秦茉丹唇微抿,仓促抬眸,又闪躲倾垂,殊不知这若即若离的一瞥,更教人浮想联翩。 容姓男子嘴角翘起微弧,抬手指了指东苑主阁楼:“容某希望能在这座阁子住上一段时日。” “……” 想改善居住环境?要长住? 诚然,此人所穿的青白袍子洗得十分干净,看不出身份,但爽朗清举、气宇不凡,住在设有仓库和晾堂的北院,略显委屈。 至于清幽雅致的东苑,曾有外租先例,让他住几日,无妨。 “多久?”秦茉素来快人快语。 “姑娘同意?” 男子眼中,闪掠过一丝意外之喜,稍纵即逝,极难捕获。如像长久夙愿瞬间获得满足,又强行抑制激动和惊喜。 秦茉秀眉一蹙,疑虑顿生。 此人,另有目的。 “为期一个月,”男子大抵也觉察到秦茉的怀疑,补充道,“实不相瞒,容某来长宁镇,是为休憩散心,闲来画点山水花鸟,嫌客栈人多繁杂才到此租住。先前相中了这东苑,可惜魏掌柜说不方便,需等到七月,但允准我在花园作画。” 原来如此,秦茉理解魏紫的顾虑。 东苑阁楼的东南主卧,正好看得到隔壁院落二楼书斋,相距不过三四丈,中间只隔了两丛竹和一堵墙,若容许他这一男子入住,只怕对常在书斋处理账目的秦茉造成不便。 而秦茉此行为六月制曲,其余时间少来,因此魏紫才让这男子先住进北院。 看到她的书房罢了……秦茉没觉得多大难处。 她从不过问周边几处院落的赁金,正要谈价钱,不料,对方目光在她发上的金宝顶桃花簪上一扫,淡然一笑:“秦姑娘不缺钱,那价格……咱们暂且按原来的吧。” 秦茉虽不差那点银子,仍暗怒此人得寸进尺,半点也不似清高之士,反而像是个斤斤计较的趋利之徒,不耐烦地挑眉,“就这么定了。” 她从他手上夺回镶贝的如意云头扣,柔软指腹、染了蔻丹的指甲先后触碰到了他的掌心。 她的微凉叠在他的温热之上,使得双方不约而同颤了颤。 “那……”秦茉不自在地攥紧扣子,“昨晚之事,不曾发生。” 男子笑道:“姑娘放心,容某也不想被人知晓,半夜里被一柔弱女子扑翻在地……” “还说!”秦茉整个人如熟透的虾子,她一生中何曾有过如此丢人之时?岂能由他乱开玩笑? “昨儿姑娘真的在躲采花贼?还是遇到麻烦?” 秦茉从他语气里听出了关切,却蓦地想起,他说——她才是采花的。 说得像是……她有意要做出不知廉耻之举! 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