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昭也就不介意再动动手,毕竟给钱的,这可是大生意:“如果你们相信我的话,就让我取一滴他的指尖血,如果他的魂魄没有受束缚,本源的指引应该能让他找到回来的路。” “那如果受束缚呢?” 谭昭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君不来就山,那就只能去见君了。” 黎常黎平:……真的好简单粗暴啊。 但在程司施法血引之时,两人看得比谁都要专心,但很快……两兄妹就发现,对方这种法子或许只有程司能用的出来,真的,用功德来消耗,啥家庭啊! 虽然烧的不是他们的功德,但还是好痛心哦。 特别是在烧完功德发现霍坤魂魄没回来后,就更加痛心了。 “霍公子,你跟我走一趟吧。”谭昭说完,又挤了一滴床上霍坤的指尖血,滴在霍游掌心,霍游下意识捏了捏掌心,却发现这滴血居然悬在他的手腕上,渐渐变成了一个血红色的箭头,“来,跟着箭头走。” 玄门啥时候还有这种术法了?! 所谓不知者无惧,霍游当即打着胆子循着箭头的方向走,出了私立医院,上了车,一路从环城公路到城环南路下立交桥,走南街大道,梧桐市转了半个市,终于在一个破败的居民小区楼前停了下来。 “梧桐市还有这么破的地方?”红毛惊讶得直接说了出来。 “还想救你哥不?”谭昭拍了人一下,牵着儿子往前走,走两步,就捏一下红毛手上的箭头,等到黎平兄妹赶到时,他们已经走到了这个小区破旧的小花坛旁。 几十年历史的老小区,都是陈旧的铁窗和阴暗的弄堂,若是此刻有一个明媚的姑娘走过,一定会非常吸引人。 他们一行人看到的,就是一个年轻的姑娘,穿着一身洁白的长裙,头上还戴着个帽子,她手里牵着条被剃了毛的阿拉斯加,正在慢悠悠地遛狗。 大概是注意到了他们的眼神,这位白裙姑娘还朝着他们笑了笑,亲切又友善。 而相比较姑娘的友善,这条原本恹恹的阿拉斯加忽然像是发了颠似的,朝着……红毛而来。霍游想躲,阿拉斯加却快得不可思议,它直接挣脱了姑娘的牵引绳,四只爪子稳准狠地抓上了霍游的花衬衫。 “程大师,救我!” 袖手旁观的程大师本人:我该怎么解释,你家三哥的魂魄居然在一条狗身上,而你此时此刻被狗扑倒在地,是你三哥认出了你,是在向你求救呢? 唔,有点复杂,他要稍微想一想。 第104章 鬼见不愁(十) 在昨天晚上之前, 霍坤一直是个无神论者,对于鬼神之说向来嗤之以鼻。所以即便小弟霍游对他百般真诚陈述,他都觉得是有人在霍游面前使了障眼法, 而非是有人拥有超脱自然的力量。 然后,报应来得太快, 他不过就是加班到晚上十点, 一觉醒来就变成了一条逃家的阿拉斯加犬。 不仅如此,他还因为没有狗牌, 被城市管理人员围捕, 天知道夏天的地面有多热, 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摆脱追捕逃到这里。 但是呢,福无双至, 祸不单行,他才刚摆脱追捕,浑身无力地坐下来, 就一屁股扎在了碎啤酒瓶上,至于之后的一切, 霍总裁并不想去回忆, 反正等他反应过来,屁股凉飕飕, 浑身凉飕飕,还被个小姑娘看全了。 霍阿拉斯加陷入了非常佛系的自闭状态。 当然, 这种状态在霍游出现后瞬间破碎, 不仅如此,霍总裁还无师自通终于学会了狗叫。 “汪汪,汪汪汪汪汪!”霍游, 我是你三哥! 霍游:“程大师,救我!我怕大狗啊!” 霍阿拉斯加:要你何用!汪! 谭昭看了一眼到他膝盖的阿拉斯加,终于忍不住出声:“你叫他没用,再这么压下去,他快晕了。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