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敖犬,大显神威!” “警察署迅猛出击,快速破案!” “高句丽余孽,为害长安城百姓!” 第二天,《大唐日报》、《曲江日报》等各个报刊上面立马刊登了狄仁杰破案的相关新闻和故事。 当然,为了避免大家再次想起玄武门之变,狄仁杰果断的把锅甩给了高句丽人。 反正中原王朝跟高句丽的仇恨,已经有几十上百年的历史了,正好去年的时候,大唐又灭了高句丽。 于情于理,大家都觉得这个结果很合理。 “这个狄仁杰,是个人才啊!宽儿看人的眼光,着实厉害!朕还以为能够考上进士科状元的人,会是一个书呆子呢。” 大明宫里头,李世民看完了当天的报纸,脸上露出了笑容。 昨天晚上,他就已经听取了马周的汇报,知道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 不过他并没有具体指示要怎么做,只是表示要尽快平息百姓的恐慌。 “狄郎君在处置这个案子上面,表现的确实是可圈可点,完全可以说是一个经典的案例呢。特别是最后把这个案犯全部都推给了高句丽人身上,既让大家觉得符合情理,又解决了好多其他的担忧。” 狄仁杰以前在李忠的眼中只是有点聪明的人,没有其他特别的感觉。 这件事情之后,李忠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如此年轻就处事这么灵活,将来还了得? 要背景有背景,要能力有能力,这种人的前途要是不好,谁的前途好? “没错!不过,小玉米也算是立下了大功,朕以前当她养的那只獒犬只是一只宠物,如今在关键时候却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真要说起来,朕应该给这只獒犬厚赐呢。” 李世民以前其实比较喜欢打猎,而喜欢打猎的人,对于猎鹰和猎犬的喜爱,几乎是必然的。 “陛下,微臣倒是觉得那个金毛参与破案的事情,对我们大唐今后的破案有许多借鉴之处,如果利用的好,也培养一批像金毛那样的獒犬,不仅可以用来探案,也可以配合大明宫的防守。毕竟有的时候,狗的鼻子和听力要远远高于普通人。” 作为百骑司统领,李忠敏锐的感受到了金毛的特殊作用。 既然金毛可以训练成如此神犬,那么其他狗狗呢? 哪怕是训练不到金毛的水平,只要能够比普通的狗狗厉害一些,也是不错的啊。 至少要是有人想要潜入大明宫的话,难度就变得大了很多。 “朕听说草原上就有许多牧民养殖獒犬,主要就是为了帮忙看守牛羊,防守野狼的袭击。以前朕一直觉得这是游牧民族才做的事情,如今看来,楚王府也有人掌握了特殊的训狗的方法啊。” “如今的飞鸽传书,就是楚王府的人带头使用的。推出之后,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就成了长安城勋贵们与各地通信的主要手段,百骑司更是安排了专门的人员去培养信鸽。那鸽子,也不是这些年才有的,但是以前大家都没有想到过还可以这样利用。 这狗狗也一样,虽然跟大家相处了不知道多少年,但是很多能力并不为我们所熟知。所以训练专门的犬只,放在特别场合使用,就变得很有必要了。特别是在军中,如果有军犬配合守卫营地,那么敌方斥候想要混进大营,那可就比登天还难了。” 李世民可是懂军事的人,听李忠这么简单的一分析,立马就同意了安排人员专门训练军犬的事情。 “可以在大唐皇家军事学院里面专门成立一个班级,用来训练各种犬只。人有聪明人和笨的人,朕觉得狗也一样如此。到底什么狗最适合军中使用,什么狗最适合百骑司使用,什么狗最适合警察署使用,这个都需要好好的研究。到时候,朕希望各种特殊的犬只,能够为我大唐做出特别的贡献。” 李世民如今已经渐渐的感受到了大唐皇家军事学院带来的好处,有什么新的想法都愿意放在这里去尝试。 …… 五合居中,郭得志再一次的亲自上场给客人说书。 作为大唐最出名的说书人,郭得志如今已经不像当年那样,每天都亲自去五合居说书了。 更多的时候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