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上学的时候,寝室里的其他人传阅不可描述的小电影时,也都是这样的小表情。 但不得不承认,搞黄色无论在哪个时代,哪个年代都是拉近距离的绝佳好方式。 内向的李建云此时蠢蠢欲动了。 虽然他是地主少爷,可老家那儿可没什么好玩的东西,根本没有繁华魔都的一半光景。 一再撺掇之下,他没有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跟着这些学堂的同学少年们一同去了。 繁华魔都。 是个不夜城。 夜晚的魔都,比起白天的魔都,更加的繁华,灯红酒绿,烟火霓虹。 几个小小少年在一栋发散着各色虹光的建筑前停下来。 在这建筑前,停满了黄包车,车辆,西装革履,优雅绅士的男子们牵着女伴进入其中。 李建云抬起头来。 ‘百乐门’是这一栋建筑的名字,字儿的边框还镶嵌满了灯泡,发出五彩霓虹。 “这是什么地方?”李建云发出了自己的疑问。 “嘿嘿,我就说你没见过吧。”一旁的少年人一副优越自豪的样子说道:“这个地方叫做‘夜总会’。” “夜...总...会?” 李建云难以理解这个地方的性质。 只觉得有一种无形的靡靡之息在将他拉入这名为夜总会的地方。 在迟疑了将近十秒钟后,李建云终于还是没抵挡住诱惑。 少年人事先提醒道。 “我先声明,进里面消费可是要不少钱的啊...” “这个...我有。” 李建云就是不缺钱... “成,走起...” 几个少年人挺入了这夜总会之中。 进入之后,许多新奇的东西直接冲击着李建云的大脑。 穿着旗袍的女人在台上唱歌,男人们喝酒,跳舞,和自己的舞伴一起,享受这上海这不夜之地带来的风情。 他的脸哗一下就红了。 旗袍对他来说还是太刺激了... “傻小子,没见过吧。”一旁的少年人却是一副淡定的模样说道:“我当时第一次来的时候跟你的表情一样,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 “那你现在...” “来多几次就习惯了呗。” 李建云目瞪口呆。 当服务生端上用精致玻璃承装的葡萄酒时,李建云发现了新世界面貌。 但他脸上还是有矛盾的。 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他,这些东西都太不妥了,可属于少年人的好奇心让他一次又一次的抬起头来。 此时,台上的歌女换成另一个少女歌女,穿着旗袍,窈窕的身材和姣好的容貌看起来有些慵懒。 李云认出这少女是谁了。 是李建云老照片上,他唤作‘小雯’的女人。 很漂亮... 此时,小雯拿起了麦克风,开始唱歌。 她唱歌的声音,李云听不到,宛如默片一样。 这是李建云记忆缺失的那一部分。 李云虽然听不到,可感知到李建云逐渐抬起的头来,便知道了。 他被吸引住了,被少女的容貌,少女的歌,少女的风情吸引住了。 “漂亮吧...” “她是这里的歌女。”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