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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贼王同人] 四皇红发的女儿认我当爹很合理吧
塞壬:“威尔变出来的骨头没有人味!” 格雷:“……好吧,看来威尔还得再练练,嗯……” 他好好斟酌了一下,在塞壬期待的眼神中,妥协了一小部分。 “可以捡一点,一点点。” “嗯嗯!我保证只捡那么亿点点。” 海妖开心了,在腐尸堆里挑挑拣拣,要是背个筐子,活像个采蘑菇的。 不同种族有不同种族的思维方式。 在海妖眼里,她的这种行为其实就相当于人类攒鱼骨、猪骨,谁能没点特殊癖好呢。 格雷已经禁掉她一项爱好了,现在只是捡点骨头,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等塞壬捡完了,剩下这些腐尸就直接烧掉,也算是尘归尘、土归土了。 误会解开,格雷这才有心情去看金乌勾回来的名刀秋水。 秋水,属于大快刀二十一工,曾是和之国剑豪龙马的佩刀,后成为索隆佩刀之一。 格雷握住刀柄,只听“锃”的清脆一响,寒芒闪过。 一把紫黑色的刀被从鞘中抽出,随着握刀者随意的挥砍,发出唰唰的风响。 “确实是把不错的刀。” 虽然格雷没想据为己有,但在索隆正式得到这把刀之前,他还是可以玩上几年的。 用来耍帅,想想就不赖。 强者就算不用剑,也是可以在腰侧别一把玩的。 “你还会剑术吗?”艾斯疑惑问道:“我还以为你只会用能力战斗。” 金乌立刻大声嚷嚷,“伟大的格雷船长是全能的!” 艾斯:“但他唱歌很难听。” 金乌:“……你就说他能不能唱出来吧!” 格雷:…… 格雷不是很想说话,但他又必须要转移话题。 ——在唱歌方面,忠心耿耿的船员们也没办法夸出太丧尽天良的话来。 “咳咳,金乌,让你办的另一件事也办完了吗?” 金乌一秒恢复昂首挺胸的狗腿样,“那是当然,使命必达!” 另一件事,就是带走龙马的骨灰,未来再去和之国,就把对方带回去。 至于和之国想要的是尸体还是骨灰,管他们呢。 等了大概有半个小时,塞壬带着自己挑选出的优秀骨头心满意足的游回来。 那堆骨头已经在她捡到时被水流冲洗过,白花花的,在三桅帆这种阴暗潮湿的地方,竟然还挺漂亮。 格雷甩掉刚才冒出来的诡异想法,抬手一把火烧尽了坟场的一切。 第144章 分开 鼻歌布鲁克,伦巴海贼团一员。 本该在43年前和同伴一起死去,但因为黄泉果实的能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