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类而言,或许让黑客跨界写小说还比较容易,小说家半路出家当黑客大概难于登天,只能说死神的头脑总归超凡。 黑客挣的自然是黑钱。黑钱要么不来,来了就不会少,再少也比小说家挣得多。于是霍至很快买到了人类的笔记本电脑,然后凭借自己的计算机技术,把它改造成了一台趁手的办公设备。 我真牛掰,完成改造的当晚,他就在常逛的人间论坛上发了这么一句话。 但黑客往往就只在计算机和互联网的世界里牛掰。当一个像霍至这般瘦弱的黑客被三个持刀歹徒堵在死胡同时,他不会再觉得自己牛掰,只会感到无奈。 “赶紧把电脑给我,别等我急眼。”为首的歹徒嚷嚷道。 “这不是电脑。”霍至说。 “放你妈的屁!你以为我傻呀,笔记本电脑都不认识?” 这真不是电脑,霍至心说,这设备能让你们立刻横死在我面前——如果我有机会打开它的话。 可当时他完全没有机会。歹徒们虽然伤害不了他,但他也拿那些歹徒没办法。 他朝胡同口望了望。这条胡同不长,从外面经过的人很容易发现里面出了什么事。可无论有多少人经过,都是稍一探头,便迅速溜走。 也对,霍至想,武侠小说毕竟不是现实。 然而,就在歹徒们即将把“笔记本电脑”从他手里夺走的时候—— “放手。” 不是高喊,声音却足够洪亮。 霍至还没来得及抬头,一个身影便从一侧的墙头跳下。 “你谁呀?”为首的歹徒问。 “放手。”来者是个留着小胡子的精壮男人,一袭黑衣棱角分明。 歹徒们立刻松开霍至,扑向小胡子。 没过多久,三个歹徒便狼狈逃离。三把刀只带走了一把,另一把落在地上,还有一把插在小胡子身上。 正是这个看似严重得不得了、实际上却并无大碍的刀伤,让霍至确认了对方的咒怨执事身份。 “你叫什么名字?”表明自己的身份后,霍至问小胡子。 “仲武。” 不,你不叫仲武,霍至心想,至少前世不叫。 此后二人多次合作开展业务,时间一久,霍至对仲武的兴趣越发浓厚。 仲武的前世,应该是一个爱打抱不平的人吧?他想,而且身手应该不错——不,是十分了得。 死神虽然能抹去咒怨执事的前世记忆,锁住他们的欲望和情感,却不能剥去他们魂魄里的天性和本能。 也就是说,即便仲武不可能再嫉恶如仇,他也不会无视世间的不义和不公;即便他忘记了前世的格斗技能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