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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小牛犊,小到一只白蚂蚁,当然最受欢迎的还是温顺的兔子。

    大人们尚且收敛着,小孩儿以有宠为荣,出门一定要带着家里的小宠物,连地都舍不得它们下,偏要抱在怀里。

    就连狄霄都带回来一只小白狼,推给明窈:“养着玩吧。”

    “这可是狼呀。”明窈哭笑不得,摸着雪白小狼的背脊,整个掌心都是暖呼呼的,她心里喜欢,可理智又不敢真的留下。

    狄霄说:“这是从野外发现了孤狼,只有四五个月大,我检查过了,狼群已经离开很久了,他是被落下的,后腿有一条受了伤,养着吧。”

    “从小养大的狼护主,当做保护你的也好。”

    得了狄霄再三保证,明窈的戒心也渐渐退去,她本就喜欢这种毛茸茸的小动物,见它伤了腿,更是怜悯心大发。

    就连晚上睡觉时,小狼都破例上了床,占了狄霄的一半位置。

    他望着夹在他与明窈中间的小狼,忍不住反思,这只小白狼真的该带回来吗?

    不知怎的,转天再去讲学时,明窈竟然也把小白狼幼崽带上了。

    “公主,您带的也是宠物吗?”

    明窈竭力克制着嘴角的弧度:“是,一只小狼,首领非要我养着。”

    “竟然是小狼幼崽,不愧是首领,首领对公主可真好……”

    这一天下来,明窈想听的话全听见了,她原本就开心着,等晚上再回王帐,看着狄霄更是怎么看怎么欢喜,把人抱住,叭叭亲了好几口。

    之后一段时间里,族人们或是在帐里织织毡布,或是带着宠物出去说说话,无需为衣食担忧,也不怕有外族进犯,日子不急不缓,却也温馨。

    最近几天,狄霄也不知在忙些什么,每天大早出去,直到傍晚才回来。

    明窈问了一句,听他说在考虑加强族中的防卫,只具体如何还没定下章程。

    因其中涉及到巡逻等问题,明窈不便参与,后面也就不问了。

    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连明窈都不怎么在王帐里待着了。

    “公主呢?”狄霄难得早归一次,在王帐找了一圈也没寻到人,出门正好撞见念桃,把人叫住,问了一句。

    念桃想了想:“公主没在莫拉阿嬷那,也没在学堂,不是去厨房就是去绣房了吧,不然就是去仓房了。”

    自从念桃和青杏负责照顾莫拉阿嬷后,她们的居住地也换了换位置,莫拉阿嬷的帐子不算太小,正好还能在里面摆进一张小床去。

    于是她们两人就轮流住在莫拉阿嬷那,原先的帐子还保留着,一人陪着莫拉阿嬷,另一人回毡帐睡。

    “好,我去找找。”狄霄应了一声,想了想,先去了厨房。

    也是赶巧,明窈确实就在厨房里,她和几个阿姑凑在一快,各自守在一个灶前,灶上的铁锅正冒着热气。

    就在她脚边,小白狼安安稳稳地蹲坐着,不时晃晃脑袋,用柔软的耳尖在明窈小腿上蹭一蹭,等得了主人温柔的抚摸,再张张嘴,乖顺地坐好。

    狄霄进去时,就看了这样一幅画面。

    然这般温馨场景并未引起他心里的半分波动,作为一个被小狼抢占床榻半月之久的人,狄霄实在难以对那惯会讨宠的小畜生生起什么喜欢。

    他大步走过去,不动声色地把小狼挤到后面:“这是在等什么?”

    小狼在族里待习惯了,已没有了刚来时的焦虑,就连被人摸碰时,也只是偏头躲一躲,而不是嚎叫龇牙。

    它被狄霄挤开自然不高兴,不住用脑袋撞着狄霄的腿,偏男人不动如山,小狼把自己撞得晕晕乎乎,转着圈圈被挤到了人群最后面。

    看见首领过来,不等明窈回答,其余人先七嘴八舌地说起来。

    “首领我们这是在做豆腐!”

    “公主前两天清点仓房时找出好多袋子黄豆,取了一部分做豆饭,但尝着不如炒青稞面和大米饭好吃,后来想到可以做豆腐M.zgXX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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