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吃顿鸡肉,平时也不喂饲料,任由它在外面啄草籽、吃小虫。 长时间的饲养,加上没有激素,大概就是土鸡更加营养,更加好吃的原因吧。 林轩在鸡舍前瞎转悠,想选只最肥的出来宰了,心里有点小激动。 毕竟能吃到土鸡的机会不多,也就是回家探亲的时候,吃过那么几顿,总觉得有点奢侈。 如今用灵泉水喂养,母鸡体内肯定有了灵气,想来应该要美味很多。 不多时,林轩就看上了中间那只缩着脑袋的母鸡,决定送它往生极乐。 打开鸡舍,在他足以自傲的身手下,不过三秒钟的功夫,目标就被逮住了。 林轩提着它的翅膀,而后将其扔到了院子里。 母鸡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悲惨的命运,鸣叫几声后,蹲在地上不敢动,那样子,比什么都要怂。 不过林轩是不会杀鸡的,只好站在那等老妈过来。 要是他真出手的话,可能会直接把鸡的脑袋砍下来,这叫断头斩。 好在刘翠兰还记得午饭的事,很快就从菜园子走了出来,拖鞋的边缘有不少泥土,头发上还沾着些露珠。 “妈,你再不过来杀鸡,我就准备掐死它了。”林轩开口说道。 其实在他看来,不就是杀鸡么,只要母鸡咽气就行了,完全不需要管那么多,咔擦就是一刀。 林许在野外杀猪也是这样,拿着锋利的军刀猛地捅进它的脖子,顿时血流如注,几分钟后野猪就差不多了。 只不过大家杀鸡,都只是在鸡脖子处割出流血的口子,将它的血放完,才算正宗的杀鸡大法。 所以林轩没有轻举妄动,把这个神圣的任务交给了老妈。 “行了,要是把鸡掐死了,那可就不好吃了。” 刘翠兰瞪了林轩两眼,“鸡血不排出去,肉就会变成粉红色,不会那么白。” 刘翠兰出手后,母鸡认命似的执行不反抗政策,被其拿着菜刀割脖子。 鸡血很少,别看接血的碗有那么大,其实里面大部分都是清水,为的就是让血液更好地凝固。 当然,也有口感方面的考量。 煮好开水,两人就开始拔鸡毛了,将母鸡身上百分之九十的毛弄下来之后,又用干燥的水稻秸秆点火燎。 直到整只鸡全身没有任何绒毛了,两人才放过它,准备开膛破肚。 这种母鸡身上的油很多,被破开后,几大块黄色果冻似的油脂,摆在大家面前。 而后将鸡的内脏掏出来洗干净,肠子用剪刀剪开,前期的准备工作就算是完成了。 母鸡的个头太大,刘翠兰无可奈何,只能将其切块,装进高压锅里。 加上包括葱蒜在内的各种调料,而后又将林轩找来的人参须放进去,加上满满的灵泉水,就开始煮了。 说实话,自家的土鸡,就算是直接用水煮,味道也会很好,肉质紧凑,香味浓郁,是饲料鸡所不具备的。 回到房间里,林轩开始琢磨草地的事,这么大的区域,就养二十……不,十九只野猪可不行! 太浪费空间了,资源没有全部利用到位。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