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他第一次喝了酒之后装睡了,以前和李尔他们喝酒到很晚的时候,余年也经常装着酒醉让覃斯越来接他,还会借着酒劲胡搅蛮缠一番。目的无非是向不看好他们感情的那些人炫耀覃斯越对他有多好,也为了试探覃斯越到底能包容他到什么程度。 但试探往往都得不到什么让人太满意的结果,覃斯越从来不会过问他和谁在一起喝酒,也从来没有因此吃过醋,更不会因为他晚归而生气,就连象征性的责怪都没有。 他只是在接到他的电话时,无论多晚都及时赶到一个个灯红酒绿的会所或者酒吧里,将喝得酒气熏天的他带回家。 试探没有得到理想中的效果,余年当然不会甘心。 他折腾过,在覃斯越又一次抱着他坐进车里时很不配合地动来动去,不安分地像个炸毛的大狸猫。折腾的结果也不是太好,脑袋磕在车顶上当时就肿起来一个大包。 从小到大,余年哪里受过这样的憋屈,当时又哭又闹地挑了一大堆毛病,不是嫌弃覃斯越的太车小躺着不舒服,就是嫌弃他挑选的车载香水味道太难闻,就连被路灯晃了眼睛都要怪罪到覃斯越身上。用后来穆晓晓的话来形容,简直比作天作地的小妖精还难伺候。 不过事情还是有些变化的,再来接他时,覃斯越就换了车。车后座宽敞了很多,车顶也比之前的高了,显得倚在车边的人也变得阔气了不少。 现在想起来,余年觉得那时候的自己也是真的好哄,覃斯越因为他一句无理取闹的话就真的换了一辆车,他觉得这些细节的行动比任何甜言蜜语都来得实际。 覃斯越既然把他的话放在心上,那就是把他这个人也放在了心里。因此余年在心底大度地原谅了覃斯越之前种种让他不满意的地方,还亲自挑选了一款车载香水作为新车的礼物给他换上了。 此刻鼻翼间萦绕的正是那股熟悉的味道,淡淡的很好闻的白桃味。余年也还是像以前每个醉酒的深夜里一样,枕着覃斯越的大腿,将脸埋在他的怀里,隔着衬衣布料感受着那副身体的滚烫温度。 温暖,踏实。 一切明明都是一模一样的,却又有什么东西已经完全不同了。 一想到两个人走到如今这个地步,一时情绪涌上心头,余年突然又想哭了。他的脑袋轻轻动了一下,趁势往覃斯越的怀里又拱了一拱,将脸紧紧地贴在他身上,双手扯紧了他腰间的衬衣布料,艰难地忍下要掉出来的眼泪,只敢偷偷往心里咽。 覃斯越后背僵了一下,有好几秒都不敢动,一直到怀里的人停了所有的小动作,才试探着把拇指按上余年的太阳穴,轻轻地揉着。 他指尖的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