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大,而且短期见效。此时的贺振英还没有卸下公职,他手头也有几个外贸加工的合同在做,但是相比于这样的小打小闹,他总觉得被别人,尤其是外国人牵着鼻子走。 怎么才能把主动权拿回来呢? 他思索了很久,最终才发现,他们所能生产的大多数以轻工业产品为主,而真正阻碍了本国经济发展的东西正是对于重工业的轻视。而发展重工业最需要的是什么呢? 顺着几个月前从地质考察局得到的消息,他单枪匹马来到了这个藏于深山的村落。以他此时的官衔和身家,相必会被村里的领导当成大仙供起来,可他需要的不是这个,而是实实在在地探明这个村子里的矿产资源,然后再组织专家组来调查。 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车子在半路抛了锚,他还迷失了方向。 “叔叔,你是哪里来的,那个大黑匣子就是汽车吧,我第一次见呢。” 在他的前面,一个大约十六、七岁的少年正在努力地想要跟他攀谈点什么,不过可以看出他涉世太浅,面对生人的时候有些羞涩,甚至只能一个劲地朝前走来掩饰自己的窘态。 “嗯。”贺时琛只是简单地回应了一下,他对谈天没什么兴趣,相比之下,他更希望少年能够回过头来看看自己,让他在体验一把那种全身被雷点劈中的感觉。 到底是一种错觉还是什么莫名其妙的情愫在作怪? 年近半百的贺振英迷茫地跟在少年的身后,看着他纤瘦的身体在乡野间灵活地穿梭着。他的皮肤不似一般的农村孩子般黝黑,而是白皙中泛着珍珠的光泽,还有他的气质,一般的农村人家哪能养出这样的孩子? “你叫什么?” 少年停住了脚步,微微侧过脸说:“我叫宁鹤,安宁的宁,仙鹤的鹤。” 宁……鹤…… 这两个字从这一刻起就深深地烙进了贺振英的心里,直至他走进坟墓。 ……………………………… “贺叔叔、贺叔叔,你上次说我也能考大学是真的吗?”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一个月过去了,这代表着贺振英已经在这个村子呆了很久,远远超出了预期的时间。地址专家组早已来过,白头村的矿产资源早已被探明,施工大队正在赶来的路上。照例说,这个时候他应该回一趟a市或者去一趟白头县,把修路和成立能源公司的事给摆平。 可他的双腿就像在这个村子里扎了根一样,怎么也挪不动半步。他知道这是为什么,就因为每天早上只要一走出屋外,就能看见宁鹤带着腼腆的笑容叫他一声“黎叔叔”。 如果说一个月前的怦然心动只是他的错觉,那么他已经用整整三十天的时间来确认这个男孩对自己的影响力。 起初他完全无法接受,他的年纪都快能当他的爷爷了,而且,这是个男孩子,他活了四十七年也从来没发现自己还有这个毛病? 他时常看着宁鹤年轻的脸庞出神,他的心智早已迷失在少年毫无保留的笑容中。 这太危险了! 他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自己,却发现心里就跟着了魔一样,只要一会见不到这个男孩就会发疯。 人到中年才发现原来他的心也可以像情窦初开的青年那样跳动,也可以如书里所写的那般为一个人牵肠挂肚茶饭不思。 可这一切来得太晚了。尽管和妻子没有感情,但好歹一起走过了那么多年,她为他生下三子一女,而他的长孙刚刚在两个月前出生,他给他起名为贺时琛,那将是继承自己衣钵的人。 事业有成、儿孙满堂。有多少人羡慕他能够在半百之前达到这样的成就。可他却从未满足过,他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一堆让他可以聊以打发时间的道具,无论它们积累得再多也填补不了内心的空洞。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