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样子。 轩辕陌抚上他的左胸,手掌下有心脏在跳动。「行了,别装了,虽然你胸上那头蠢狼纹身不见了,可是我知道你是他。赵承志,还记得我说过吗?你就算化成灰,我也能认出来;你对我做过的事,加诸我身上的痛,每一件,我都会清清楚楚地记住,再一笔一笔,百倍千倍地返还给你。」 说话间他的手已经移到江筠的脖颈处,这个地方异乎寻常地纤细脆弱,轩辕陌觉得他的手只要不小心捏紧一点,这个人的脖子就会断掉。而手下的肌肤又是异乎寻常的细腻光滑,手感十分之好,很难想像这个人曾经大半时间都在风沙里穿行。色泽也很白皙,只是这样反而衬得其上的淡红印跡越发鲜明,轩辕陌很清楚,这是早上的吻痕,尚来不及完全消退,顏色远不及上午看到的鲜艳,却依旧刺目,像一枚一枚红戳,对看到这个身体的其他所有男人,宣誓着主权。明知这不过是一切雄性动物都经常玩的小把戏,手指却忍不住带上了点力气,去搓揉,好像这样就能搓掉似的。 赵承志在他刚触碰到那些吻痕时,就闭上了眼睛,睫毛微微颤动,身体也绷紧了,放在被褥上的双手更是不自觉地捏成拳。 快装不下去了吗?毕竟身为男人,却要在自己深爱的人面前暴露另一个男人曾对自己为所欲为的事实,这是一件多么屈辱的事情啊。轩辕陌想,此刻,他一定是很想逃走吧,可又如何能逃得掉?即使是在全盛时期,他也根本不是现在的自己的对手。更何况…… 那双正被他捉在手里的手腕是那样柔软无力,眼光只要轻轻一瞥,便能看到罗床两侧各有一条绸带,恰好可以用来捆缚双手,难怪这双手腕上还留着浅浅的束痕。稍微看仔细一点,可以发现束痕上有微微突起的陈旧疤痕,习武之人都清楚,若是挑断手筋,便会留下这种疤痕。不用想,赵承志的脚筋肯定也被挑断了,不然走路的时候不会这样地笨拙又僵硬。上午时,他就已经察觉赵承志週身没有一丝内力,晚宴那会儿接触到其腹部便知此人丹田已毁,武功全废,以后都再也蓄不起内力了。他原以为寧王只是废掉了赵承志的武功,却不料寧王竟然一不做二不休到这种地步,将赵承志的手脚筋脉尽数挑断,彻底把一个威风堂堂的大将军折磨成了连普通人都不如的废人! 这下连轩辕陌都觉得寧王有些暴殄天物了。挑断了人家手筋,叫他还能在哪儿看到那么漂亮的枪法?挑断了人家脚筋,又叫他还能在哪儿看到那么精彩的射门?当轩辕陌发现赵承志的手指也有异样时,就更不悦了。因为他比任何人都知道这双手有多灵巧,虽然不会在琴弦上轻拢慢捻,却会用萝卜雕出他画里的红白锦鲤,用木头刻出他诗中的神兽麒麟,更会用随处都能见到的茅草扎出各种栩栩如生的小虫子来哄他开心。可是现在这双手却连拳头都捏不紧了。伤,还是新伤。轩辕陌一下子就想到了小郡主手中半成的小虫子以及小郡主那双小鹿一般水灵灵的褐色大眼。 「小郡主跟你是什么关系?」 赵承志跟之前一样,闭着眼睛抿紧嘴,死撑着就是不说话,还把头倔强地扭到一边,可轩辕陌却还是敏锐地发现他侧过头时眼角闪烁的莹光。 「是你女儿吧。我就说我那便宜外甥把你要还我的债都抢得差不多了,弄得我只能捡点零头,你怎么还能忍他,原来是软肋落在他手上了。不过,你不是向你们的狼神发过誓吗,今生今世都只爱我苏墨一个。这才过了多少年啊,你女儿都能追着我喊叔叔了。」 赵承志还是不说话,侧脸下的床单已经晕湿了一大块儿,鼻息间强忍的抽泣也隐约传了出来,身体紧绷得战栗起来。 轩辕陌看他止不住地哭泣,想到这个人曾经的自以为是和任性妄为,想到这个人打着爱的幌子剥夺的自己的一切,想到这个人在背后为自己承担的风风雨雨和明枪暗箭,想到这个人默不作声为自己铺垫的一切……所有人都说,大将军爱苏公子爱得疯了魔,可不是吗?连他自己都相信了,无论天地风云再怎么变幻,他唯一确信的只有赵承志对他的痴恋。 看看,这就是他的唯一确信,这个口口声声说爱他至死不渝的男人,一转头就跟别的女人生了孩子,还为了这个孩子沦落为手下败将的禁臠,被献给了自己。现实太过嘲讽,轩辕陌一时竟有些哭笑不得,想要一掌拍死赵承志让他索性死得彻彻底底,又恨不得把他一天操他个百八十回,看他还有没有时间勾三搭四。 只是,轩辕陌不甘心哪。 为什么你还活着,为什么活着却没有来找我,为什么会跟女人有了孩子,为什么又同赫连灩发发展成这种关系?你口口声声说的爱我呢? 「你难道不解释一下吗?」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