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思不想让她继续住在华尔街公寓, 也不想让她住在上东区公寓, 他们现在也不方便住在他的翠贝卡公寓, 于是在soho区的一家酒店给她开了一间长包房。 懂, 不愿意她继续住在华尔街公寓是因为那是查理送给她的;不想她住上东区公寓是因为距离查理的洛克菲勒公寓比较近(其实已经很远了),不方便住在翠贝卡公寓是因为狗仔队太多。 总之,想要跟美国王子谈恋爱就要对狗仔队的密切追踪有觉悟。说实话,一般女孩真的应付不来,也只有女明星可以处之泰然了。 她能很好的应付媒体,但狗仔队不是记者,他们总想搞个大新闻,毫无人性,毫无界限,名气越大他们就围的越紧,肯尼思不客气的称他们为“秃鹫”,秃鹫是食腐类动物,可以说是形容的很贴切了。 名人明星跟帕帕拉奇的关系肯定不会很好,但也不能太坏,他们最喜欢激怒你,你要是真的恼火了,比如怒摔相机,等着你的就是诉讼。一般都是私了,赔偿狗仔队一只新的相机,加一点赔偿费。 狗仔队可喜欢你给他买个新相机了。 查理对她说过一些狗仔队与媒体的关系,媒体离不开这些“自由摄影师”,狗仔队也离不开媒体,可以说是双向市场;媒体记者都有自己相熟的狗仔队,拍到大新闻后都会赶紧通知记者,卖个好价。比如小肯尼思这次“公园被扇耳光”就以二十五万美元的高价买断了——没错,《纽约邮报》是查理控股的报纸。 坏透了的查理! 所以媒体是可以控制狗仔队的,不过这种“控制”不适用于小约翰·肯尼思,因为美国群众太喜欢他了。 * 贝果和吐司都住在她这边,肯尼思晚上过来过夜,早上和她一起晨跑,吃过早餐之后出去工作。要是有半天空闲时间,他总是跟她在一起。 她不太清楚他的工作都是些什么,爱丽丝名单为她安排的活动大多是演讲、参观一些公益组织,跟各种各样的组织会面,其实跟卡罗琳的活动差不多,也基本是一位候选人的日常。 据说,议员的工作更忙碌,他们要深入选区,切切实实的为选民服务。曼哈顿区已经是美国东岸最繁华、最富裕的城区了,但还是贫|富|分|化严重,挥金如土的第五大道、纸醉金迷的华尔街,同样有拥挤的地狱厨房、破败的翠贝卡。 并且也存在未成年入学率不足的问题,很神奇,由于美利坚的法律允许孩子在家上学,导致相当一部分的孩子无法在公立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罗伯特·肯尼思1964年当选纽约州联邦参议员,当时他的工作范围很大一部分还是消除美国国内的贫困问题、减少贫困人数、提高教育水平,到了九十年代,这些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年轻人投票率不高跟美国的现状有很大关联,年轻女性投票率更低是因为明白男权社会女性更难,索性躺平。就是今年年轻女性选民登记人数大增,也还没有超过年轻女性人口的百分之五十。 这显然是消极的。 你不去争取、不去抢夺该有的权利,就是主动放弃,选票就是你的权利。 她在《纽约时报》的专栏有固定的一批读者,一直很受欢迎,她几乎什么话题都谈,百无禁忌,从堕胎权到性别歧视,从禁|枪到女性参政欲望过低,唯一不谈的只有宗教,因为她不了解。 她在八月谈了禁|枪问题,谈了性别歧视问题,谈了女性参政欲望过低问题。参政从投票开始,女性应以投票来决定谁是她们的代言人、谁会为她们谋福利;全世界都缺乏女性领导人,而美利坚向来是西方世界的灯塔,更应该为全世界做出表率。 女孩们,拿起国家赋予你们的权利,投票吧! * 耶鲁法学院的生活紧张有趣。 教授们上课很爱用实际案件举例,实际案例包罗万象,五花八门,有些甚至匪夷所思。 比如有一个经典案例,发生在1990年,一对居住在新泽西州的夫妻感情破裂,妻子带着孩子搬到了加州,随后起诉离婚;丈夫则在新泽西州起诉离婚;妻子在丈夫到加州探望孩子的时候,向丈夫送达了法院的传票。 就管辖权的问题,丈夫一路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原因是美利坚是联邦制,州权很大,跨州案件有个管辖权问题。最后最高法判决,加州法院对此(此类)案件有管辖权。但此案的背后是有关堕胎权的争论,联邦最高法只有九名终生制大法官,九名大法官在此案上博弈的是堕胎权,一部分大法官希望通过对管辖权的宽松解释,鼓励女性搬家到允许堕胎的州起诉离婚;另一部分大法官没有明确反对,只是说要从以往案例来具体判断。 又比如1966年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此案之后,“先告知再行动”成了执法人员办案的铁律,“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