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把那个999页的使用须知弹出来,定位到第三页,将其中几行字提亮—— 【虽然本系统名为《逐梦影视圈》,但宿主实际上可在任何领域从事任何职业,但宿主能获得系统奖励的形式只有以下两种: 1.完成系统发布的任务 2.参与影视制作】 【宿主抽取奖励计算公式后获得的第一个任务为导向型任务,只影响宿主后续接到的任务类型,不代表其他,宿主仍然可以通过其他三项参与形式获得公式结算奖励。】 【为防止宿主故意水作品刷奖励,只有达成以下条件的作品才能进行公式结算: 表演:出镜时长大于等于全片5% 编剧:立意梗概、分集大纲、正式撰写均达50%或独立完成其中两项 导演:独立完成,或联合执导参与度大于50% 投资:必须是剧组最大的投资方】 【只有通过影视剧备案的作品才能进行结算】 【各类影视剧结算时间及需要达成的条件如下: 院线电影:上线流媒体时,要求放映周期满30天(包含提前点映),即为影院提供至少30天放映密钥。 网络大电影:从首播之时起,满30天。 电视剧集:从首播之时起,满30天,且大结局超过一周,大结局前每周更新不低于一集。】 费茗暗道好险。看样子这999页的使用说明真得好好看,就这几段话,就包含了好几个他准备去踩的坑—— 首先是参与形式。他真以为选择了投资,就只能通过投资得到奖励,还想着自己那么爱表演,以后要是身体好了,可以接点戏来拍,继续自己的艺术追求。结果出镜时长5%就会进行公式结算!5%的时长看起来很短,但如果不是跟在主角身边当背景板,实际上已经很长了,算是不长不短,要是一不小心达标了怎么办?那不来个原地暴毙?! 费茗又看向投资,必须是最大的投资方。费茗真想过一口气物色几十部“潜力股”,一部投个小几万,广撒网,多捞鱼,总能给他续得稳稳的。但必须当剧组最大的投资方,就得谨慎了,搞不好人财两空啊! 而关于结算时间,费茗之前根本没想过,只以为“卖出去”就行了。因为公式里有一项“总收益”,肯定是需要卖出去的。而他想的“卖出去”就是“卖不出去”,压根不产生收益…… 但现在看来,这个空子肯定没法钻。 不过费茗的脑子是很灵活的,马上又有了想法:要是一部戏已经赚了,注定结算后的奖励为负数,那可以想办法不结算吗? 他问:“如果因为不可抗力,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