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客套了几句,陈福田还想留他们等会儿住在家里,被江平之委婉的拒绝了。陈福田的房子看起来是比村子里其他人家要开阔一点,可他家儿子媳妇多,本身就住的挤挤囊囊,自己住下来是一个晚上的功夫,可他们却要麻烦半天,实在不合适。反正江平之他们有车,不像村里人出去那么麻烦。 这次赶着来,一是为了提前拜访大队长,二是为了让明宛先熟悉熟悉环境。 刚好现在分出了住的地方,趁着其他知青来之前,江平之还能帮忙打扫卫生。等到其他人来了,再当面做这些,就显得兴师动众,说不定不利于李明宛和他们交流。 江平之在部队多年,自己的事情亲力亲为,打扫卫生是刻入骨子的一丝不苟。他没有让小肖做苦力,大部分卫生都是江平之自己动手,动作快,打扫的又干净,小肖只是打个下手。 从李明宛选好自己睡哪个铺之后,他先是帮李明宛把床铺打扫干净了,然后又把屋子的地板、天花板、窗户,甚至是桌柜都给打扫了一遍。 因为怕明天来晚了,万一有人再看中同一床,所以江平之又让李明宛从行李里取出一些不重要的东西,摆在她的床和桌柜上。 做完这些,天差不多就已经黑了。 李明宛住的屋子是打扫的差不多了,可是厨房这些都还落着灰,这些就要等明天知青们来的时候一起动手,也好有个参与感,到时候一分,要给明宛做的事情就不多了。 江平之洗干净手,就把挽起的袖子放下,他从头到尾都不让李明宛干活,还把她当成小孩一样哄着,让她自己出去玩。 李明宛倒是想说什么,可是一看江平之坚定的神情,加上先前的理亏,只好拿着他塞的小零食站在旁边。 等到坐上军用吉普车后,江平之让小肖把车开到镇上,先带李明宛去吃饭。说是镇上,其实物资也贫瘠,也就有每个公社都有的供销社,还有国营的小饭馆,以及邮局之类的,说到底也是荒凉偏僻。 到了小饭馆之后,尽管只有三个人,江平之还是点了五道菜,两荤三素一汤,在这个年代,这个地方,绝对算是大方了。 他招呼小肖多吃一点红烧肉,今天一天,小肖跟着跑不说,还帮忙打扫了卫生,确实辛苦。 后面好像又给了小肖什么,李明宛就不太清楚了。江平之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呆了这么多年,还能稳步上升,就算有他爹的原因,如果他自己不争气,也很难做到。所以他的为人处事早就锻炼出来了,压根不用李明宛担心。 李明宛和刚穿书饿狠了的那段时间又不一样,她被胡若弗养的很好,虽然家里也很克制,没有顿顿荤腥,但并不是吃不到肉,如此一来,她养成了和现代一样的习惯,不大爱吃肥肉。 可是这个时代不一样,因为常年吃不到荤腥,闻不到油味,所以更喜欢肥肉。 譬如面前的这盘红烧肉,肥而很腻,每块红烧肉上的瘦肉少的可怜,几乎都是肥肉。这也不是人家饭馆敷衍,相较而言,这估计是最受大众喜爱的部位了。 就在李明宛对着素菜努力嚯嚯的时候,碗里突然夹了一块分好的瘦肉。 她顺着筷子向上望去,骨节分明,极为修长的一双大手,手心上还有常年握枪的老茧,没有李明宛的柔软细腻,但是形状却极为好看。 毫无疑问,是江平之。 他拿着公筷,把红烧肉的瘦肉分开,瘦的放在李明宛碗里,肥的就放在自己碗里。他默默做着这些,也不多说什么,在李明宛看过来的时候,才淡淡的说了句,“快点吃。” 一连分了好几块瘦肉,把盘子里瘦肉最多的几块都给捡出来了才停下。 等到三人吃完饭以后,才上了吉普车,朝江平之驻地附近去。 其实可以住在镇上的招待所,可估计是常年没什么人来,招待所的房间都透着一股霉味,而且灰尘太多,甚至连被褥上都有上一个客人留下来的污渍。 江平之索性决定带李明宛回去,因为探亲的缘故,驻地附近也有招待所,虽然小了点,但是一直都收拾的很干净,关键是安全,李明宛住在里面,江平之也能放心回营地。 所以就又这么开到江平之的驻地去了,好在离得不远,按照车程来算的话,从镇上到江平之的驻地不会超过四十分钟,李明宛下乡的村子还有更近,估计不会超过半小时。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