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鲁看着孙志新打手势,道:“你想错了。丛林雪原狼的群体意识非常强,而且非常的护犊,有小狼的地方不仅有母狼,还有公狼,甚至狼王都有可能在。一但它们失去幼仔,整个狼群就会寻着气味出发寻找,如果发现它落进你手里,招来的就是整个狼群的进攻。小一点的狼群部族还能对付,要是是一群大型的狼群呢?现在又是入冬时分,狼群也在四处寻找食物,性情燥动残暴,一但被它们寻到营地来,肯定会出事!” 孙志新大惊,他倒是没想到这点。看来,孙小鲁是养不得了。 “怎么办?”孙志新打手势问。 泰格灰白的瞳微微一凝,冷声道:“杀了!” 孙志新心里打了个突,他实在喜欢这个小家伙,要让他下杀手,他可舍不得,就算不是自己动手都不行。眼光看着孙小鲁同志查觉到了泰格散发出来的那种凌厉杀意,正惊恐的缩向自己腿边,孙志新看向纳鲁:“别杀它,我舍不得。送回去行不行?我在哪里找到它,就送回哪里去。” 纳鲁与泰格对视一眼,犹豫一阵都点点头。没办法,纵然知道事情这样办不妥,不如杀掉省事,可两人都宠孙志新,纳鲁便道:“它肯定是留不得,你送回去吧。我去抹除气味,别让狼群追踪到营地来。小新,你找时间将它送回去。” 泰格点头,道:“我东,你西。” 奥格道:“我也去吧。” 三人猎人果断的分头行动,孙志新看着威胁解除后又机灵的溜回自己的小窝的孙小鲁,直是摇头无声的苦笑,看来这家伙怕是留不住了,明天便送回去吧。 小狼瞅瞅孙志新,把自己蜷成了一团,虽是不再惧他,却也不肯无缘无故亲近他。孙志新又叹了口气,知道自己终究是和这小家伙无缘。 作者有话要说: 孙小鲁这只幼狼是个引出后故事的伏笔。另外,呃,俺本人很喜欢狗,从小到大一直养狗。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那毛绒绒的模样也着实招人得很。家里最先养的是一只土狗,母的,名它叫做海狼。它生过很多小狗崽,它的后代几乎遍及俺家小时候方园好几里范围……太能生了,以至于以前俺家每年都得为小给小狗崽找个好人家而大伤脑筋。 后来养过一只拉布拉多,一只哈士奇。拉布拉多是我见过的长相最萌的狗,活脱脱就是一只萌物,它看人的那眼神简直谁也抵挡不住;而哈士奇则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狗,一看到它我就想到穿燕尾服的英俊中带着点英气逼人的绅士,还坏坏的有点邪气那种,哈哈。 最后发一张在网上无意看到的漫图,觉得很像想像中纳鲁与智者奥瑞克呆在一起的模样。呃……看图以前,请先行脑补他们穿上衣服的模样…… 116、孙小鲁的何去何从 第二天一大早,孙志新喂饱了孙小鲁后就出发打算将小狼送回到原来发现它的地方。 布库本打算跟着去,孙志新却不让他跟着。尽管布库很机警,史前的环境让他很小就学会自己保护自己,可无论怎么说他还只是个孩子,再机警也不见得就能像大人一样保护自己。 昨晚纳鲁和泰格就分析过,孙志新把孙小鲁送回去时会遇见狼群的可能性微忽其微,所以他们两人对孙志新的举动虽不是完全放心,倒是并不是很担心,只仔细叮嘱孙志新出行的时候要小心谨慎一些,实在不行就把小狼杀了,自己保命要紧。 孙志新紧记在心,出发的时候也准备了更多的东西,用以应付可能发生的险情。他这次背了一个柳条筐,把孙小鲁装在里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