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瞬时,方晓染被萧欢歌的这句话给问得呆愣若鸡。 不彻底与沈梓川一刀两断,还能怎么样呢? 难道缠着不放手等着再被他狠狠伤一顿? 萧欢歌见方晓染那样失魂落魄的样子,就知道戳到了她的伤痛,咳嗽了声,“那个,染染,刚才是我多嘴了,你就当我说话放屁,别放在心上哈。沈梓川那种不要脸的渣男,当面一套,背面一套,早一天分手,就早一天止损。 反正染染你这么漂亮,性格又温柔,只要是个长了眼睛的男人,都喜欢你这一款。要不是你这么美好,我那个傻瓜兮兮的堂哥,也不会喜欢了你十多年,还深情依旧。从鲜嫩少年到沧桑中年,啧啧啧。” 方晓染正在喝茶,闻言,握着茶杯的手一顿,神情无奈地笑了笑,“欢歌,在我心里,一直把景城当作亲哥哥一样看待的!景城他很好,他值得更好的女人陪在他身边,而不是我这样的人。” 从那个晚上被沈梓川伸手救于水火之际,她就像一个赌输了的赌徒,输光了本钱,输红了双眼,把所有的感情,都全部压在了沈梓川的身上,不管是爱,还是恨! 被沈梓川压榨干了所有爱恨的她,又怎么可能再有多余的情爱投放到其他男人的身上? “欢歌,以后这样的话别再说了,好吗?因为,这样对景城太不公平。”方晓染深吸了口气,嘴角含着笑,晃动的眸子里分明有掩藏不及的泪。 “欢歌,你说我是不是犯贱,是不是贱到了无底线?沈梓川一次次伤我至深,流掉了我的孩子,又差点要了我的命,可我还是忘不了他在我十六岁那年朝我伸过来的那只手,忘不了他对我仅有的那点温柔。 我想我这辈子……除了沈梓川,再也爱不上其他的人了。” 萧欢歌了解她,她很少表态,但当她一旦表态了,就代表整件事再没有商量的余地。 也就是说,方晓染的心里,确实没有萧景城的丁点位置。 哪怕沈梓川对她再差劲再渣,她也无法从一段年少时就情根深种的感情中抽离出来。 不仅仅是方晓染,她自己不也一样吗? 就算萧景逸之前对她再如何若即若离,那个晚上又对她再如何冷酷嗜血,可她的心中,从头至尾,又何曾忘掉了萧景逸半分? 恨他,也更爱他! 爱有多深,恨就有多烈! 身边来来去去的男人再多,却永远没有一个人能取代萧景逸扎根在她心底的位置。 萧欢歌不想把气氛搞得太凝重,眯了眯妩媚的凤眸,笑意张扬,“行行行,我不多嘴多事,什么沈梓川,什么萧景逸,什么狗屁男人,都他妈滚一边去。以后,就我们两个,做一对长长久久的好基友!” “啊……不吹水了,染染,我先把这丑不拉唧的花扔出去。” 萧欢歌说完,转身一阵风似的刮了出去,刚拉开病房的门,蓦地与沉眉冷脸的萧景城撞到了一块,吓得她差点尖叫,“堂,堂哥,你快要吓死我了,人吓人,真的会死人了,知不知道?” 萧景城根本没理她的牢骚,只把目光投在她手里倒拎着的百合花上,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