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明秀说:“其实高大爷和高大娘对窈窈也很好,只是大双和小双俩比窈窈小,他们才格外照顾些的。” “嗯,说的也是!咱们窈窈现在都三岁了,聪明伶俐的,不用别人特别照顾她,自己也能照顾好自己,高大哥和高大嫂俩多照顾照顾那俩小子也是应该的。”周婶附和道。 但心里—— 她还是觉得该多照顾窈窈些,女孩子家,娇娇软软的,就该多疼些多宠些。不像那些臭小蛋子,一个比一个皮,根本不用那么惯着…… “对了,秀儿,严墨前两天结婚了,我还特意去随礼呢!”周婶突然说一句。 韩明秀一怔,说:“严墨?严墨是谁呀?” 周婶笑道:“你这孩子,年纪轻轻的咋还糊涂上了呢,你帮了人家好几年,供人家好几年粮食吃,现在咋还把人家给忘了呢?” “哦,原来是那位作家啊!”韩明秀恍然大悟! 在她资助的这八个人里,跟他联系最少的就是那位作家了。 从前她每次去给他送东西时,他俩都很少交流,那位作家有点儿清高,总是一副超然世外的样子,跟韩明秀那副接地气的模样格格不入。 韩明秀看得出来,虽然他接受了韩明秀的馈赠和帮助。但其实他对自己不得不接受一个小农村丫头的接济感到羞耻,所以也不愿意过多跟她交流。 有时候,他也不得不对违心的她说点感激她的话。但是韩明秀能明显地感觉到,他内心是个高傲的人,不愿意为五斗米折腰,也不愿意为了这点吃的和钱财对别人说好话。 之所以肯低下那颗高傲的头,跟韩明秀说些违心的感激话,真的是迫不得已。 感觉到他的不情愿,所以韩明秀一直跟他保持着距离,除了给他送东西时不得不到他那儿去一趟,平时从来不跟他往来。 在这些人中,他平反的比较早。可是他平反之后,也几乎没怎么跟她联系过。只是用他的笔名给她邮过两次东西,之后就不怎么往来了。 一次是给她邮过一本他新写的书,韩明秀到现在还没看(因为没时间);还有一次给韩明秀邮过来一幅画,是他亲自画的抽象画。韩明秀也没看懂那画上画的到底是些什么东西,就随手塞进了抽屉里,现在都不知弄到哪儿去了。 除了这两次之外,他们俩就再也没有任何联系了,这几年几乎算是断联系了。 今天要不是周婶跟她提起严墨这个人,她就已经忘了他是谁了。 “哦,他现在怎么样了?还好吗?”韩明秀随口问了一句。 对于那位大作家的薄情寡义,韩明秀并没有太过在意。 当初她救人时是出于道义,并不是图意人家回报和感激。虽然她当时确实有那么一丢丢为将来结交有识之士的私念,但更多的还是为了助人。 至于他们会不会感激自己,会不会知恩图报都无所谓。他们能知恩图报她自是高兴,但要是他们过后就忘了自己,她也不会放在心上。只要他们不恩将仇报,她就没白费心。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嘛! “他呀,看起来混得还不错,只是娶的那个媳妇不大好,擦胭抹粉的,还涂了个大红嘴唇子,跟吃死孩子了似的,一看就不是正经过日子的女人。”周婶嫌弃地说道。 周婶是从艰苦岁月中过来的人,思想比较保守,对于女性化妆的行为很看不惯。一想到严墨那个新婚娇妻打扮成那副样子,周婶就打心底里厌恶。 韩明秀说:“人和人的眼光不一样,兴许严墨就喜欢那种浓妆艳抹的女子呢。” 周婶切了一声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