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雄是个混混,这辈子最值得骄傲的就是娶到了自己的妻子。 她是他们那里的明珠,明媚耀眼,所到之处,亮如白昼。 追她的人从城东排到城西。 所有小伙子都以得到她的侧目为骄傲。 但唯有他独得她的青睐,将这朵天上花摘回了家。 追求她的那些人里,他不是最帅的,也不是最有钱的,甚至不是混混中数一数二的。 就是这样,他居然能够得到她的垂青。 赤雄一直觉得,这是上天对他的厚爱。 她很美,很聪明。 喜欢看着他笑,总说他傻乎乎的。 他回嘴,“就算我傻乎乎的,你也是我妻子。” 她笑得越发的美,像枝头繁樱:“是啊,我就喜欢傻乎乎的你。” 她知道他在做什么,曾对他说过。 “你要保护好自己。如果你发生什么意外,我转头就嫁给别人,让我们的孩子叫别人爸爸。” 他气极。 他好不容易才将她娶回家,才舍不得将她推出去。 “那你就仔细些,别总以为自己天下无敌。”她道 他回过味来,赔笑。 “我一定小心……等等,孩子?我们有孩子了?” 那天的他越发的像个傻子。 那是他最幸福的时光。 但—— 她离开了他。 因为他们的孩子。 她撑着最后一口气将他们的孩子放到他怀里,让他好好照顾他们的孩子。 “知道我最爱你哪点吗?你也许不是最好的,但与我于我而言是最好的。” 她曾经收到的礼物不计其数。其中最突出的是一封信。 说实话,从头到尾,她都没搞明白那信写的是个什么。 字迹真的让人一言难尽。 在一众昂贵的礼物中,它是那么的特殊。 那时的她因为好奇,还认真的辨认过字迹。只可惜以以失败告终。 不过写信的人却在她的脑海中留下了印象。 往后她每天都能收到同样的信,身后也悄悄跟了个小尾巴。 让她知道两人为同一人时,她确实是欣喜的。 这笨蛋不知道,他每一次悄悄跟在她身后送他回家,她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长时间的陪伴呵护,变成了发自内心的感动和喜爱。 她喜欢上了这个人。 这个既不聪明,也不帅气,甚至可以说一无是处的人。 这傻子虽然一无是处,但她知道他会倾尽所有对她好。 于是,她主动牵上了他的手,同他走进婚姻殿堂。 华衣美服,也抵不过这傻子的赤子之心。 时至今日,她从未后悔过自己的决定。 虽然,她的人生即将戛然而止。 “月之皎洁,他就叫赤月。照顾好他。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