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与玉清子相对而坐,灰尘遍布的环境,也被二人简单的收拾了一下,非常干净。 一株古木,斜长在半山腰,估计需五六人合抱那么粗,却只有十多米高。 茂密的树冠,垂落下来,刚好将木房子遮掩,密不透风,浑然天成的庇护所。 这里能够看得到外面,但是外面却看不到里面,非常隐匿,难怪会成为那些世外高人藏身之地。 坐在半山腰的木房子前,小酌几杯,绝对是平生之幸。 “这酒,我差不多藏了十多年了,小时候就藏的,陈酒味醇,一般人我都不拿出来喝!” 玉清子一边笑道,一边打开了一坛酒。 拍开密封的瞬间,一股浓郁的酒香,瞬间扑面而来,沁人心脾。 秦风赞叹,这种酒香,当之无愧的香传十里也不为过啊,估计在很远之外都能闻到。 就算是秦风,曾经为帝国战神的时候,什么酒没喝过,什么顶级名酿,他都不屑一顾。 可却从来没有遇到酒香如此醇厚的酒,什么茅台、五粮液,在之面前,都是渣渣。 真正的十多年的老窖酒,比外面那些花里胡哨的要好得多,货真价实,如假包换。 不像外面,说是什么百年醇香老酒,估计都是假的,说不准就是昨天夜里才兑出来的,然后随便扯两句广告语,就会有一大群鼠目寸光的富商竞相追捧,拍出天价。 这就是外面的现状,所以,如果你什么都不懂,哪怕身价百亿,可能喝的茅台之类的什么名酒都是假的。 而这大山之中,玉清子亲藏了十多年的酒,没有华丽的包装,没有花哨的广告语,却是货真价实的好东西,仅仅是这股酒香,就让人欲罢不能。 “此情此景,知己难寻,来,兄台,干!” 秦风直接打开一坛酒,又拿来了两个古代用的瓷碗,学着桃园结义刘关张那样,给二人满上。 “兄台,我跟你讲,我可是千杯不醉,你要小心了,等会儿估计你就分不清东南西北!” 玉清子笑道,他藏了这么多酒,肯定也非常喜欢喝酒,自然,对于他的酒量,他也非常有信心。 论实力,他比不上秦风,没什么说的,但是论酒量,他还谁都不惧,敢大放厥词,轻视秦风。 “我跟你说,上一次跟我说自己千杯不醉的人,被我给整吐了,你也小心一点!” 白酒三斤半,啤酒随你灌,这是秦风的一贯作风。 “就冲你这句话,今天,我一定要和你分个高低!” 玉清子哈哈大笑,抬起酒碗,与秦风一碰,随即扬起脑袋,一饮而尽。 一杯酒下肚,只感觉一股香味,从鼻子里蔓延到胃里,浑身上下,好像都笼罩在一种浓浓的酒香之中。 痛快酣畅,荡气回肠,酒香扑鼻,这种感觉,妙不可言。 二人都未醉,再度满上,又干一碗。 酒过三巡,二人依旧生龙活虎,一点醉意都没有。 看得出来,他们二人,酒量都很不错,玉清子喜欢喝酒,自然酒量不差,秦风就不用说了,在外面就是如此,经常都是约着宋兴武、樊浩整几杯,而且经常都整得不醉不归。 秦风在战场上,从来就没有怂过,该上就上,从来都是一马当先,势不可挡。 在酒桌上,秦风同样如此,无所畏惧,从来没怂过。 又整了好几圈,秦风毫无感觉,而玉清子就有点头晕了。 ?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