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土司制度发展到鼎盛期,明朝以“内外分野”的土司制度来管理地方各族。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记载云南布政司行政建置曰:“直隶府、州、司凡二十九,外夷府、州、司凡十七。 内外分野制度比较复杂, 大概的意思便是在设置直辖地区, 以为中心之本,外围分封诸夷, 有一点类似当初周天子的分封。 这些外围设立的府、州部落, 在其他部落叛乱之时,或者是发生外地入侵之时, 需要出兵由中央将校带领出战平定战乱。 在原本的时空之中, 诸葛亮当初平定南中之后,实行的制度其实就比较像是土司制。 南中平定后,诸葛亮将南中四郡益州、永昌、牂柯、越巂设为六郡,皆以当地人或将领统领。 有人曾劝谏诸葛亮留兵镇守, 但诸葛认为这有不妥, 提出了三不易。 其中第三不易说的正是:“又夷累有废杀之罪, 自嫌衅重, 若留外人, 终不相信。” 当下太平道的第一目标, 是要先稳定南疆的部落, 分化益州豪强世家的力量, 然后将益州豪强世家力量削弱到无法再影响益州局势之后。 土司制度一直到了清朝才被逐步废除, 实行改土归流。 对于现在的益州南疆来说,土司制度不是一种最好的制度, 但是无疑是一种最适合的制度。 设置流官,实行郡县制, 确实是最好的管控方式,但是益州的实际情况, 还有各部落的实际情况,使得郡县制的实行难度很大。 那些部族虽然一定程度上受到汉文化的影响, 但是他们无论是生活习惯, 还是各方面的风俗都和汉地的人大不相同,难以融合,只能靠着时间慢慢融合。 改土归流其实早在明朝时期就一直在推行,只是进度缓慢。 直到清雍正时期, 改土归流才彻底推行,而在推行的过程之中, 无疑是用鲜血来为改土归流铺路。 那些土司长久以来享受着权益, 部落民根本没有人权,很多部落之中,普通的部落民只是土司的奴隶,土司的私产。 所以要想改土归流,以流官来管理这些夷人部落,必将要用鲜血来确立这一制度。 那些掌管着部落的部落首领可不会坐以待毙,等着你将他们全部诛杀。 改土归流以后是必须要推行的, 但是绝不是现在, 现在土司制才是最适合益州南疆的制度。 现在许安没有时间去管理西南,他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了汉庭和魏庭身上。 西南之事错综复杂, 不是一时半会便可以解决的。 许安制定的治理南疆方略基本上可以是说抄书,而抄的书,正是诸葛亮当初在南中实行的制度, 还有后世的土司制,再加上一些他在北境管理南匈奴和鲜卑、乌桓等部落的经验。 原本的时空,历史上,诸葛亮将南中上万户劲卒、青羌、部落民迁移到了益州的腹地,将其分成为五部,号为“飞军”,也就后世极为出名的“无当飞军”。 南疆三郡本就人口不多,一下抽走上万户人,无异于釜底抽薪。 无当飞军皆身披铁甲,能翻山越岭。善于使用弓弩和毒箭,擅长野战,因为有兵械扎马钉和弩箭及地利把握力, 非常精于防守作战。 又因为是举家迁移,所以俗以蛮姑为舞,皆团牌披发,号啸而进。 又分开瘦弱,配给大族焦、雍、娄、爨、孟、量、毛、李为部曲,设置五部都尉,号为五子,所以南人有四姓五子的说法。 《华阳国志》记载亮以夷多刚狠,不宾大姓豪强,乃勒令出金帛,聘策恶夷为家部曲,得多者栾世袭官。 于是夷人贪货物,以兼服属于汉,从而在当地建立带有以夷制夷性质的地方军队,当地豪强得到社会地位,遂安于蜀汉统治,出金暮兵,使各方得到实惠。 同时,这些夷人被征募为兵,一定程度上让南疆的部落和蜀汉亲近了许多。 许安在方略之中也提出了类似的举措,釜底抽薪,削弱反叛的力量,将其化为己的助力。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