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求大佬们收藏推荐!) 北极熊终究还是死了,它流动的血液被低温凝固,温暖的躯体渐渐变得冰寒。 风吹雪拂,程凡立在雪地上,仰望头顶阴沉昏暗的天空,“昂,昂,昂”,几声厉吼回荡在空旷的雪野,似乎是在宣布他来到了这片古老的土地。 吼叫完后,程凡立刻对北极熊进行处理,他要将北极熊的毛皮和肉都切割下来。 利用锋利如刀的爪刃,从熊腿处开始剥皮,这里的温度太低,动作一定要快,不快点的话,熊尸将变得冷硬,会很难再将整张熊皮剥下。 剥了大概半个小时,程凡将除了熊脑袋上的皮毛都给剥了下来,雪地上剩下的是一只裸露无毛,已覆满冰雪,仅有一颗完整头颅的血肉熊尸。 程凡看着手中的毛皮,人们常以为北极熊的毛是白色的,实则不是,它们的毛其实是透明无色,毛皮质地很柔软,拿在手里似乎都有种温暖舒适的感觉,只是毛皮下的血肉痕迹未彻底去除干净,有小的冰片凝结,一指抚过,会觉得是这些地方被冻得硬了。 没有多过打量,这张北极熊皮无疑比那张丢弃掉的棕熊皮更好,程凡将仍带腥臊味的熊皮披在身上,将指南针找回重新绑好,再拖着麝牛肉和这具不小的熊尸在风雪中前进。 风越来越急,雪越来越大了,弥漫在前方,砸得人有些睁不开眼,所谓风雪阻路,大抵便是如此吧。 银白的雪野里,一只披着熊皮的小怪兽风雪兼程,朝北而行。 风似神怒,雪漫过天地,风雪太大了,程凡觉得自己拖的东西越来越重,回头一看,那麝牛肉和北极熊尸体上已积起一层厚厚的冰雪。 不能继续走了,那就先休息一下吧。 程凡在雪野里寻找适合躲避风雪的地方,凭借远超出人类的视力,他看到在前方有一座小山包,可以在那里挖个洞,美美睡上一觉,待得风停雪住,再重新上路。 拖动着数百公斤的东西,程凡一步一个脚印达到了山包处,选了个背风的位置开始挖洞,说是挖洞,不如说是挖雪来得合适。 此地的雪积得很厚,深达数米,即便是到了来年北极之夏,也不一定能化得干净。 好在是背风处,积雪算薄,挖了不久,程凡便斜着挖出了一个深五六米的洞穴,先将麝牛肉和熊尸拖进了洞里,然后又用雪块将洞口封住,卧在洞内开始睡眠。 外面世界的一切,此刻此时暂与程凡无关! 漫漫风雪掩没了此地,覆去了程凡走过的脚印,在这里,留下的痕迹无需自己处理,大自然便是最好的清除专家。 也不知是睡了多久,几个小时,亦或是几天?反正不会是特别久。 程凡自睡梦醒来,在不大、可说狭窄的洞里伸了个懒腰,洞内的空气浑浊沉闷,他挖开洞口又积上的一层雪,打量外面的天气。 风还在刮,只是已经没那么大了,雪倒是住了,可惜现在是极夜,看不到雪后初晴的美景。 将麝牛肉拖出来,砸碎上面凝结的冰块,这里自然环境虽然险恶,但还是有些优点,比如这天然的冰箱,可以让食物保鲜很长一段时间。 坐在背风处,望着天空雪野,吃着冷硬的肉,程凡在想,现在是何时,这漫漫极夜还要持续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