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汉男人和张恒做事都很有效率,一刻钟后两人已经抱着猎枪走进了树林中。 等硬汉男人蹲下,研究地上动物的足迹时张恒也开口问道,“为什么是我?是因为我选择了流行小说的原因吗。” “我对那种无聊的事情一点不关心,”硬汉男人摇头道,“之所以选你,是因为看你的样子和里面那群书呆子不同,应该会用枪,而打猎需要用枪。” 这个理由张恒很难反驳,不过顿了顿还是道,“第一个上去的飞行员应该也会用枪,为什么不找他?” “他?我不喜欢他,就像我能看得出来他也不喜欢我一样,准确的说是所有成年人他都不太喜欢,而且你别看他的故事讲得很温暖,他本人其实这里问题挺严重的,”硬汉男人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当然,要不是因为一直被抑郁困扰,他也写不出那种能治愈人心的文字,天赋有时候也是一种折磨,尤其对做我们这行的人来说,大部分精神方面或多或少都会有点问题,我也不例外,和他在一起待久了,我怕我会直接用手里的猎枪轰开自己的脑袋。” 硬汉男人将自己的靴子从泥浆中拔了出来,又继续道,“而且,你是刚来这里的新人,我猜你应该会接受我的邀请。” “…………” 硬汉男人的言下之意是说凡是在这座山庄待久的人都不会答应他的打猎邀请。 不过想想也正常,哪有疯子会在大晚上天都黑了以后还出来打猎的,更别说今天还刚刚下过一场暴雨,森林里很是泥泞。 两人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在一条小道上,追踪着一头麋鹿留下的足迹,而张恒这时候已经能确定硬汉男人的身份了。。 这并不难猜,尤其对于拥有出色观察力的他来说。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 作为生活在二十世纪的作者,海明威还是留下了不少照片的,虽然山庄中的他换了个发型,而且还难得的剃干净了胡子,但是没办法,他身上的个人特质还是太强烈了。 作为一战的亲历者,他身上有不少军旅留下的印记,除此之外他还做过战地记者,拳击手、斗牛士,甚至传言还被克格勃招募过,成为了一名间谍,可惜在这一行上他的确没什么天分,什么有价值的情报都没传出来过。 他一生中数次大难不死,其中还包括了一次飞机失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人生甚至比他笔下的故事还要传奇,最终这个嗜酒如命,经历了数任妻子的男人选择在62岁的时候饮弹自尽。 其中很多经历,张恒都能在他的身上找到相应的证明,比如飞机失事给他留下的伤痕,还有那些军事和间谍训练对他的影响,包括手上的婚戒…… 如果这样再猜不到的话,张恒就白跟福尔摩斯在贝克街221号同居那么久了。 海明威握住一串小树枝,仔细看着上面被啃咬的痕迹,眼神中难得流露出一丝兴奋之色,随后又喝了随身携带的威士忌,压低了声音道,“它就在附近了。”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