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外的舒服,平常略显艰涩的指法变得娴熟无比,仿佛经历了千万次的练习,达到了随心所欲的境界。 陆晨心中一动,挺直了脊梁,开始认认真真地弹奏。 他弹唱了一首《飞翔的鸽子》。 《飞翔的鸽子》是十几年前著名歌星谭鸿所创作的流行曲,旋律优美,被认为是最适合吉他弹唱的民谣之一,不过对于指法和演唱都有相当高的要求。 陆晨并不是学音乐的,算是流行乐的爱好者,他学过几年时间的吉他演奏,自弹自唱也能迷住许许多多的无知少女。 说白了,那个时候家境富裕的陆晨只是将吉他弹唱当作炫耀的工具。 而真正用来谋生,他的业余让他只能成为酒吧里的点唱歌手——有人点才有的唱,没人点最多就是垫垫场,属于酒吧歌手之中的最底层。 《飞翔的鸽子》陆晨以前也曾经弹唱过,功力不足无力驾驭,弹不出那种精准的指法,也唱不出歌曲中的意境,东施效颦徒惹人笑。 但是现在再次弹唱《飞翔的鸽子》,他发现指法上的难点都不复存在,打开气息轻吟浅唱,悠扬的歌声在房间里回荡,有着别样的动人魅力。 “梦想着,成为蔚蓝天空中飞翔的鸽子啊,啦啦啊~” 唱完之后,陆晨的手指按在琴弦上,愣住了。 怎么会这样? 这真的是自己自弹自唱出来的歌曲吗? 啪!啪! 房间的门忽然被人敲响。 陆晨醒过神来,放下吉他说道:“进来吧,门没关!” 房门迅速被人推开,一名瘦高的眼镜男走了进来,脸上带着夸张的笑容,冲着陆晨竖起了大拇指:“大歌星,太赞了!” 陆晨笑道:“那你还赶紧打赏,随便赏个几千几万就够了!”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眼镜男大声嚎叫,一副宁死不屈的神情,看着让人恨不得踹上他一脚。 这名眼镜男是陆晨的隔壁邻居,名字叫做李飞宇,湘南人,来京已经有三年的时间,目前在一家汽车4s店当销售。 地下室空间封闭,房间又是用防火板隔起来的,隔音的效果很差,所以陆晨在蜗居里练习弹唱,左邻右舍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大歌星是李飞宇给陆晨取的绰号,算是善意的调侃,因为两人年龄差不多,脾气都不错,所以成为了朋友,前者闲暇的时候常常跑过来串门。 李飞宇也爱唱歌,但他五音不全,唱起歌来简直是鬼哭狼嚎,对流行歌曲倒是有几分欣赏能力,刚才路过听到陆晨弹唱的《飞翔的鸽子》,都听愣住了。 “不过说真的,兄弟...” 玩笑过后,李飞宇很认真地说道:“你这首歌唱得真的很好,风格虽然和谭鸿的有点不同,但是同样意境十足,比你以前唱的那些口水歌强了至少十倍!” 他张开双手十指,恨不能将双脚也举起来凑数。 陆晨笑道:“谢谢!” 他知道自己以前唱得真不怎么样。 “真是奇了怪了...” 李飞宇脸上露出神神秘秘的表情,他左右张望了一下,压低声音说道:“哥们,你不会是被歌神附体了吧?少年废柴获得奇遇修为大进,从此踏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夜夜笙歌精尽人...” 李飞宇还有个爱好,就是在网上看网络小说,想象力非常的丰富。 “去死!” 陆晨哭笑不得地一脚飞踹过去,打断了对方的胡言乱语。 但是梦里那名歌手徐博的记忆,瞬间在他的心里面泛起——徐博不但歌唱得很出色,而且擅长弹奏吉他,无论是民谣吉他还是古典吉他,都弹得出神入化。 “我闪!” 李飞宇灵活地跳到了门口,笑道:“大歌星,如果你还能搞原创的话,那再加上你现在的弹唱水准,我敢断言,你一定能红!” 一定能红? 陆晨苦笑着摇了摇头,站起来关上了房门。 京城是人文荟萃之地,也是全国的文化中心,千万京漂之中有才华的音乐人和歌手多了去了,真正能红的有几个? 想要红,天赋、实力、人脉还有运气,缺一不可! 他陆晨有什么? 而且原创哪里是简单的... 忽然间,陆晨的脑袋里仿佛有一道灵光闪过,瞬间点亮了他的思绪。 原创?对了,就是原创! 他猛地扑到小书桌前面,迫不及待地开启了自己那台旧笔记本电脑。 长达50秒的开机时间原本早已习惯,现在却是感觉度秒如年,好不容易进到了桌面,陆晨立刻移动鼠标,用力点击了一个很久都没有打开过的软件图标。 仿佛是在打开改变命运的门!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