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气得牙痒痒。 晒你妹的太阳,你分明就是故意拿出来炫耀的。 “既然是岳父请我喝酒,那我可就要却之不恭了。”叶锋嘿嘿一笑,然后搓搓双手。 别说喝了,单凭路易十三瓶身的设计就足够养眼。 “这没到午饭之前,让我喝一小口不算过分吧?”叶锋忍不住了,看着眼中的路易十三,就像是猪八戒看着路边的美女一样。 叶锋虽然不怎么喝酒,但是对于天下名酒,还是有必要尝一尝的。 苏凝霜不懂洋酒,不过从二人的字里行间,知道了这瓶酒的珍贵,所以也想尝一尝。 叶锋心中一笑:“可惜了叶冰丫头,不知道我要回去的时候,向她说这件事,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苏定海小心翼翼的看着周围,然后向苏振海那边招了招手。 既然侄子带着女朋友来了,那自然也要给侄子一份面子。 有一说一,苏定海内心在滴血! 像这样的名酒是喝一口少一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滴酒水就等同于几克的黄金! 这样的比喻并不为过,因为众人知道,现在市面上,早就没有了路易十三,正所谓物以稀为贵! 如果用价格来说的话,面前的这一瓶,不出意外十万以上! 若是再过几年,起码也能翻个两三倍的价钱! 苏振海一看自己的弟弟邀请自己喝酒,就连忙抬头看天,看看这太阳是不是打西边出来了! 想想几天前,在弟弟的屁股后面,不停的念叨着路易十三,可是弟弟的反应居然比小气鬼还要小气鬼! 在看其他人,他们都眼巴巴的看着苏定海,可是他没有任何反应。 即便是他们露出可怜兮兮的眼神,都没有任何用处。 没办法,谁让这个家伙是家主呢! “乖女婿,把酒瓶打开!”苏定海把开酒瓶的荣誉交给了叶锋。 叶锋先是看了看手机,记住了今天的日子,他决定回家之后,一定要好好的写一个日记。 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八点: 天气,晴。 今天我在岳父家开了一瓶路易十三! ………… 酒瓶拿下来之后,一股浓香传了出来。 接下来,众人就见识到苏定海有多抠。 只见他从屋子里,拿出了七个喝白酒专用的酒盅,小心翼翼的将它们满上。 抠是当然的,按照市场价格,倒出来的这些,就有几百块了! 叶锋赶紧将酒瓶盖上,生怕酒味儿走失,之后,他们六人就小心翼翼地拿起,凑在鼻根前闻了闻。 至于苏苏。 此刻的她非常扭捏,毕竟这酒盅里的酒水非常珍贵。 苏定海有些不开心了:“怎么?是我招待有些不周吗?” 苏苏赶紧说道:“怎么会呢,只是叔叔拿这般珍贵的洋酒来招待我,一时之间让我受宠若惊!” 说完,她就俏脸一红。 这番话苏定海听的很舒坦:“不就是一瓶酒嘛,不必于此,这次我们只是尝尝鲜,等到饭桌上,咱们可以拿来痛饮!” 此番话一出,其他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