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眼角微微抽搐地看着林蔻蔻。 镜片后面的那双眼里,充满了猝不及防被人冒犯后的愤怒。 他咬着牙,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当猎头的,都像你一样不懂尊重吗?” 林蔻蔻笑得露出了八颗雪白的牙齿:“当然不是。” 她伸手把那只倒下的茶盏扶起来,只道:“有本事的猎头才这样。没本事还敢这么嚣张的,坟头草都两米高了。” 林蔻蔻脾气这么差,还能安然无恙活到现在,凭的就是本事大。 或者说,正因为脾气差,还管不住自己,所以不得不把全部的智慧都用在提升本事上。 久而久之,就成了其他同行恨之入骨的毒瘤。 她拿起旁边的桌布,把刚才洒开的水迹一并擦干,心平气和地对向一默道:“我其实无意冒犯向先生,相反,这是我足够尊重您的表现。因为我真的非常想挖你,而且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向一默:“……” 林蔻蔻重新替他倒了一盏茶。 向一默无言地站了许久,终于还是慢慢坐下了,只问:“是他告诉你的吗?你怎么知道的?” “他”指的应该是彭志飞。 这句话很有意思:先问是不是彭志飞,然后再问她怎么知道。 人说话的顺序,往往会反应潜意识里的一些东西。 虽然很多人会把重点放在后面,但有时候先说出口的话会暴露他们最关注的是什么。 向一默很能忍,但也不是毫无破绽。 林蔻蔻难得君子,没有落井下石顺势抹黑彭志飞,只是道:“放心,不是他采访时候提的。只不过人有钱之后,不少都会去搞搞慈善,买个名,彰显一下自己德行也不错。既然是买名,没人知道又怎么能算‘名’呢?我有个老搭档,在网上查到过学校给资助人的感谢函,还有受助学生名单,甚至还有几篇新闻稿。” 向一默握着那只茶盏,低头没说话。 林蔻蔻问:“你那会儿高三吧?他资助了你几年?” 向一默道:“五年。从高三到我大学毕业。” 林蔻蔻道:“你家里人呢?” 向一默道:“单亲。脑梗,下班路上出了事,送医院两天,没救回来。” 林蔻蔻静默片刻:“抱歉。” 向一默慢慢喝了一口茶,让茶水带着温度,浸入肺腑,只道:“不管别人觉得彭志飞是不是个烂人,可对我来说,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我爸告诉我,做人应当记恩。我今年才二十四,已经是一个公司的副总监,位置很不低了,彭总对我也足够好。所以跳槽我是不会考虑的。” 林蔻蔻笑了:“我以前也这么天真,认为别人对我很好。” 向一默看向她。 林蔻蔻脸上似乎挂了点没所谓的笑意,航向的过往从脑海里尽数划过,说出来的话,便自然跟刀尖似的戳心:“有时候你以为你跟对方志同道合,其实别人只把你当工具;你以为你知恩图报,其实别人看你是个傻子。就算是曾经志同道合的人,后来也可能会变,何况原本就居心不良的?工作只该关乎利益,一旦谁要跟你讲感情,那不是耍流氓吗?” 向一默:“……” 林蔻蔻从回忆里抽离,笑得凉薄:“彭志飞什么本事也没有的亲戚,都能当上总监;而你做出了足以惊动行业的案例,却只是个副总监,一天工作到晚,看彭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