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她的第五天。 原计划叁天的研讨会超了期限,今日终于圆满落幕,想到还要把晚上的聚餐捱过去,于凪更烦躁了。 他不是不善于应付这种场合,相反,可以说是得心应手,演得理所当然坦坦荡荡。学术界说来多清高,还是离不开所谓酒桌文化,觥筹交错,私相授受。几两茅台下肚,他佯装酒量不佳推脱回房,被人扶着往楼上走。 于凪记得这人,汪秋水,中学同学。于鸦第一次来月经时,他跑去问人家怎么挑卫生巾,差点儿被当成流氓,索幸解释后她倾囊相授,叫他拿本本来记。 女人冷不丁开口:“好久不见。你妹妹还好吗?” 他道:“比那时候好多了,能去学校了。” “你还真是一点儿没变,国家一级好哥哥。” “还好,只是做了该做的。” 和妹妹上床也是该做的吗? 两人走得很慢,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话,聊的内容倒是统一,没离开过毫不知情的病号。行至房门前,汪秋水幽幽叹气。 “于凪。我本来是想跟你表白的,你知道吗?当年看你对妹妹这么上心,我觉得你是一个很可靠的人,慢慢喜欢上你了。那时候还小,我就没说。” “本来”这词意味着转折变故,于是他暂时把拒绝的套话咽回肚子,边刷卡开门边听她继续。 “现在有缘又见面,我说话难听你别往心里去啊……直觉倒告诉我,你这人没我想得那么好,只是偏爱妹妹而已。” 仿佛一锤定音。 她说的当然是亲人间的惺惺相惜彼此扶持,只是以此表明自己现在看得更通透,对他没了那方面的想法。于凪却慌了神,胡乱应了几句逃进房里,靠着门背冷汗直流,像个滑稽小丑。 对方说得一点不错,或者更甚,自己就是个没责任感没底线还爱演的贱人。做个假设,如果和妹妹出门时看到受伤的小猫,那他会把它送到宠物医院,但如果是自己出门时看到受伤小猫,他只会冷眼走开。 善良,谦逊,可靠,演得上道,一照镜子发现自己到底是个披着人皮的公牲口,可笑至极。 他平躺着,先前没什么醉意,这会儿倒晕起来,突然很想抱她,伸手抓住的只有空气,只得垂下手胡思乱想。 真要说被表白,次数还不少,他自然都拒绝得礼貌又干脆,理由是醉心学术没有恋爱打算,前半句是假后半句为真——毕竟跟亲妹妹能算恋爱?强迫她做爱也叫爱? 爱是心动,爱是甜蜜,爱是无底线,爱是没道理,爱是两情相悦,爱是不求回报,爱是被吟诵的赞美诗,爱是晚间档的狗血剧。 他在大学时见过那种被称为浪漫的场景。LOVE,两个音节,四个字母,四十六盏蜡烛灯,一捧红玫瑰,女寝楼下摆一遭,弱智地喊叁声“我爱你”。 俗气与否另说,总归充满威胁,被表白的女生不得不走上刑场,对示爱者做出回应——脸皮薄的纵然一万个不愿意也会在众人的凝视中点头,脾气爆的扔飞花束落得个暴力狂的罪名,置之不理的之后几年都在非议中被大家疏远。 他从那时起就觉得,示爱或者说告白,是极为强势的,逼迫对方心里为自己腾出位置的,类似把刀架上被害者颈动脉的恶行,施暴者还佯装纯情,巴不得让全世界证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