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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龙傲天 第141节


 “这曲子不错。”叶秋水淡淡赞赏。

    就是不像荒北妖族的风格。

    阿苏默勒露出一点奇异的神色:“这是游商教我的,燕北的曲子,他说来自一首诗。”

    “你读的懂?”

    “可以。”

    莫恙也侧过头:“你喜欢燕北吗?”

    “喜欢。”

    阿苏默勒看着莫恙道:“燕北有流不完的河流,吃不完的粮食,我很喜欢。”

    从前他最喜欢的事情,便是在兔族的山坡,看着往来的行商,带来的诗和远方的消息。

    他向往燕北,如果能够拥有那样富饶广袤的土地,他的族人就不用再为一点点食物,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兔族的草场狭小、贫瘠、偏僻,养不活所有的兔子,他们很少能够吃饱。但就算是这样贫瘠偏僻的草场,也要被夺走,也要被驱逐。

    兔族原有几百人,走到这里,只剩下十几个了。

    阿苏默勒继续吹笛,看着漫天繁星,抚摸剩下的族人。

    它们是一群笨兔子,连化形都不太会,只会啃草根,捡到了他,就一直养着他。他是兔群里唯一一只狼,最开始时,兔族甚至分不清他的种族,他越长越大,它们就将兔子窝越刨越大,在最残酷的冬天,用身体为他取暖,舔舐他的脑袋。

    那样温暖的身体,他永远也不会忘记。

    也不会忘记,它们一只只被掀翻了剥皮,被吞入肚中。

    ……

    吹笛的阿苏默勒看起来有些温柔,又有些静谧,看起来就是个善良的妖族青年。

    但很快,莫恙就打破了这种印象。

    晚上,或许是他们吃肉的香味还没有消散,引来了一大群饿狼,个个都是一阶妖兽,来势汹汹。

    当然,解决它们对西霄来说不算什么,莫恙在后面划水,时不时用狼爪子挠一挠,装作很吃力的样子。

    但某个瞬间,他一回头,却汗毛倒竖。

    铁灰色的眼睛冷冷的盯着他,没有一丝人性的温情,青年身躯已经不算单薄,矫健而极具爆发力,月光下仿佛一道银白稀碎的月影,如梦如幻,却带着暴力残狞的杀戮。

    似要把他撕碎。

    但他投掷出标枪,却是将想要一跃而起偷袭莫恙的狼妖贯穿,从狼口直直穿透狼背,钉死在了地上。

    莫恙虽然已经发现那头妖兽想要偷袭他,却还是顿了顿:“谢谢。”

    血溅到阿苏默勒身上,他将标枪拔出:“不必。”

    狼妖侵袭只是个小小插曲,收拾完后,队伍便又出发了。

    路越来越好走,接下来的日子他们紧赶慢赶,终于在五月初,赶到了荒北东南部的中心,陶都。

    据996探测,这里就是地裂的原点。

    陶都不是妖都,太阳王占据的妖都在极北,但显然,陶都也算是妖族首屈一指的超级大城,远远便见妖气冲天,城墙高耸巍峨。

    更要紧的是,一靠近陶都,996又发来了播报:

    【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

    【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

    莫恙:“?”

    第137章 铺子

    妖域高原地形奇特, 从西北到东南划开一条弧线,东、北是戈壁高山,西、南则是茫茫草原, 西霄就是从东南底部翻上的高原。

    东南中部, 恰好能看见戈壁与草原交汇的奇景,地裂在这里戛然而止, 没有再撞进深深的高山群中, 而交界的地方,静默矗立着妖族建立起的超级大城:陶都。

    草原乱草蓬飞,陶都就像一艘巨船,时时刻刻都可以启航,城墙巍峨,旗旌飘扬, 在午后反射着炫目的阳光。

    996播报个不停, 莫恙暂时把它按灭了, 把杂念清空,和同伴一起进城。

    进城要先登记, 守城的妖族是鹰族, 盘问得很仔细。

    “从哪里来?”

    “南边。”

    “南边哪里?”

    “南边阿疆部落。”

    “那就是南部沿边了, ”鹰妖眼睛微眯,“什么时候出发的。”

    “去年秋冬。”

    “秋冬你们不留在族里,在草原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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