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桦硬朗刚硬的脸浮起不耐烦,他转动着火机,冷道:“我冯桦看上的地盘,不管你后面人是谁,我要就必须让!” “这怎么还说不通了呢?” 花姐不耐烦地扇了扇扇子。 这时。 冯桦的两个手下趁机开口。 “花姐,我劝你识时务。” “洪河社知道吗?我们都是洪合社的人,现在洪合社在选二把手,只要你把合作让给我们。等我大哥上位,什么好处都有你一份。” 花姐听完,她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手里的扇子快了两分,“就这?” 就这? 两手下神情僵硬在脸上。 这人到底明不明白,洪合社在港省、在榆城的威慑力? 可以这么说。 不论什么道,洪合社在港省在榆城就是一手遮天。 别说一所会所,就是十几家会所,只要洪合社想灭就可以一夜之间灭完。 花姐边扇扇子边盯着墙上的挂钟,眼见距离打完电话已经过去了十分钟,她神情这才渐渐好了起来,目光再度看向冯桦。 暗自打量。 冯桦满脸胡茬子显得潦草,胳膊上却又纹着一条精细的青龙。 花姐挥着扇子笑道:“桦哥,不是我下逐客令,你现在还不走,等会.....怕是走不了了。” 冯桦好歹也是在江湖沉浮打滚了十几年的人,他晒一笑:“别拿虚的东西来吓唬我,我这人最不怕吓!” “我这怎么是吓你呢?” 花姐却丝毫不慌,她摇着扇子边扭着腰肢道:“既然你们也是洪合社的人,那我说的这人名号你们一定听过。” “她六年前就来了榆城,当年因着年龄小被道上不少人欺负,她赤手空拳一路从榆城的小喽啰打成了如今的地位。” 说道这,花姐又眯着眼笑,她弯下腰看着冯桦,“三年前血洗崇和档口的人,你知道是谁么?” 此话一出。 原本喧闹的现场,便冷静不少。 冯桦听到这名号,额上也是渗出了少许冷汗。 现如今崇和档口虽然归属在洪合社下,但在三年前这崇和档口却是个香饽饽。榆城当时还有另外一股势力,这势力与洪合社不分上下。 因此,这香饽饽的崇和自然成为了两派势力都想争夺的地盘。 一次群架中,洪合社被对方埋伏打了个措手不及,眼看着就要落败之际。据说是洪合社里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反击回去。 当日暴雨,两派人员受伤所流的血冲了崇和一条街。 据后来出早市的人说,崇和那条街都是血腥味,那满地的红血水开始还以为是崇和杀了猪。 自从,这人声名鹊起,威名远播令人闻风丧胆。 手下们听花姐提了血洗崇和档口的人,神情皆是大变。 “护着温莎会所的人,难不成真是苗哥?” “要....要不算了?桦哥,我们犯不上和这样的人起冲突啊。” “桦哥,你刚来榆城不懂榆城的规矩。我们虽然都没见过苗哥,但是这人真的不好轻易招惹。” 冯桦身形稍稍坐正,他神情凝重。后面手下们还在喋喋不休,他心烦意乱地狠拍扶手。 “谁再说话,我现在立刻毙了他!” 大厅内瞬间噤声。 这时。 一名叫老幺的手下忽然说。 “桦哥,你怕一个女人干甚。凭你现在的影响力,难道她还敢剁了你?再说,等你成功上位,连那女人都要听命于你。这温莎会所虽然刚开没多久,但是你看客源好的不得了,日后吸|粉的怕是不少,我们有这个地方肯定赚钱。” 冯桦沉吟片刻,他思来想去最终笑着拍了拍老幺的肩膀。 “有道理!” 花姐闻言,神情渐渐冷了下来。 就在这时—— 会所门口,一辆加长版的商务车停了下来。 众人视线看了过去。 车门打开,下来的是一名戴着墨镜的青年,他身形高大,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内搭一件白t,黑发全部往后梳去,额前只留下一撇刘海。 青年下来后,又亲自去车后开门。 一名年轻的女孩子下来,她拿着纸碗,一根长签戳着鱼丸送进口中。见青年总盯着她,她眨了眨眼又低头从纸碗戳了一个鱼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