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当空,炙烤着大地。 一股热浪席卷着国道,顿时,尘土飞扬。 忽然,一辆大巴车缓缓驶过弯道,出了国道,在一处乡间小道边缘停了下来。 一名身穿白色体恤的青年走下了大巴车,他戴着帽子、穿着短裤,背着背包,手里提着个黑色的皮包,虽然穿着很普通,但身形却很挺拔。 望着面前的青山绿水,青年的目光有些恍惚。 不知不觉,四年过去了。 四年之前,叶飞高考落榜,离乡千里打工,却被一个老头骗到山上,做了两年伙夫。 现在回想起来,恍如隔日。 …… 沿着羊肠小道小路一直朝前走去,翻过两座山,就是白水村了。 渐渐地,前方的景象越发熟悉,黑乎乎的泥土路,散发菜籽花香气的农田。 只见道路两旁,种着的都是棉花,一朵朵棉花颗大饱满,看上去就十分喜人。 家乡这边的土壤属于黑土地,土质肥沃,再加上气候宜人,种出来庄稼比其他地方好。 不过,这里离村里比较远,现在都没人来收割棉花,难道是不知道已经熟了? 叶飞一边想着,一边笑着摇了摇头。 三年了,也不知道二伯怎么样了,听说他身子一向不好,需要二娘照顾着。 叶飞是孤儿,十岁的时候父母就离世了,还是二伯好心收养了他,供他吃穿,供他上学,叶飞本想考个好点的大学,可惜,还是没能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学,为了不浪费二伯家的钱,叶飞顶着压力,在城里打工。 五分钟后,叶飞来到白水村中心的一座二层楼房子门口,对着铁门,轻轻敲了敲。 “谁啊!” 屋子里传来一个慵懒的声音。 接着,大门开了,是一名穿着黑色衣服的中年女子,看到叶飞,顿时一愣。 “是我,二娘。” 叶飞笑着回应。 “是你?叶飞?”二娘看着叶飞,眼睛里露出一抹厌恶,看样子,好像对叶飞很有意见,恨不得立即将门给关上。 还等她说什么,屋子里又传来一道中气十足的男声“谁来啦?” “二伯,是我,叶飞!”叶飞生怕二娘关上门,于是对着屋子里大声回应。 “叶飞?飞儿!” 二伯显得有些惊讶,接着又带着一脸惊喜的跑了出来,看着叶飞,就像在看自己儿子一样,上下打量,欢喜道“三年不见,你小子壮了不少了。” “都是外面伙食比较好。”叶飞摸了摸后脑勺,笑道。 “还站在门口干什么?快进来坐!” 说着,也不顾二娘难看的脸色,就拉着叶飞往屋里去。 然后还给叶飞拿了一瓶饮料。 两人面对面而坐。 “乖孩子,最近在外面过怎么样?有没人被人欺负?” 叶飞可以感觉到,二伯眼里的慈祥,这一声声关心,完全是发自肺腑的,没有丝毫作假。 自从叶飞父母离世后,二伯就把他当做自己亲生儿子一样,照顾的无微不至,甚至比他女儿还疼爱。 这么多年没看到二伯,叶飞也有激动。 至于二娘,站在一边,双手环抱,语气酸溜溜的,道“叶飞啊,你不是说你进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