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夜半,江夏城二十里之外的东郊野外,天高野阔,阴风袭袭。 举目四下,无其他建筑,尽是些荒草和土堆,唯有一座乳白色的石牌坊立于野旷中央,阴森重重。 偌大的牌坊,没有题字,也没有雕刻的花纹,单单在横批位置刻了两个大字——鬼市。 芈闲御剑,腰缠着林枫,轻轻飘落在石牌坊前。 魔界和人界、仙界互不相往来,唯有每日凌晨才开放的鬼市可互通。但普通的乡民不会擅自过来,最低阶的都是有点法术的商贩,需要要鬼市采购。 魔界虽邪恶,但鬼市的商品物美价廉,所以不少商贩不惜冒死前往。 两人步行进入鬼市,映入眼帘的是灯火通明,高高低低的楼阁,大大小小的招市旗,迎风飘扬,奢靡无比。 林枫被眼前的琳琅满目给吸引住了,惊叹道,“十六年未见,这鬼市又奢华了不少,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两人沿着街道一路下去,街道两边有听曲看戏的人群,有品茶喝酒的瓦子,有赌博相扑的场所,琳琅满目的珠玉珍宝店铺,耀眼夺目。 横穿过一座桥,桥上行人络绎不绝,河上游船灯火辉煌,随处可见浓妆艳抹的女子,寻欢作乐的游客,管彤丝竹,饮酒作赋,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路过桥头时,见桥边柳树下站着一位红衣男子,像是在等什么人。只是那处灯火阑珊,红衣男子又戴着一顶面纱斗笠,光线昏暗,林枫看不清他的脸。 林枫知晓此人大约是在此等自己了,不禁扶额感叹,这种一眼就看破的手法,显然是他那位十六年未见的老朋友的手笔了。 林枫故作大声喊道,“带路吧。” 红衣男子,没有拔剑,也没有施展法术,大步向前走去,林枫和芈闲也跟了上去。 穿过一条幽暗的小巷,红衣男子反手摘下斗笠,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在微弱的路灯下格外俊美与邪魅,宛若一个妩媚的少年。 那人便是魔尊。 十六年过去了,魔尊容颜不老,脸上丝毫没有岁月爬过的痕迹,也没有世俗眼中沧桑迟暮,胡须飘飘的样子。 林枫欲要扑上去,却被芈闲拦住了,提示道,“他不是魔尊。” 两人面面相觑,林枫低声讽刺道,“也对,十六年了,他的修为也该有所长进了。” 红衣男子被识破之后,使用了一张传送符闪退消失了。 林枫叹了一口气,“喂!就这么走了,好歹给我指条路啊,这就是你们魔界的待客之道吗?” 突然南面远处的上空,飘着几缕竹绿光,这是萧家独有的灵力颜色。 林枫噗呲一笑,自言道,“还亲自远迎呢。” 两人追踪到追到南城渡口附近的芦苇林时,绿光突然消失,两人四处探寻,都不见其踪影。 林枫彻底怒了,怒骂道,“玩我呢?” 正当郁闷时,忽听得江面上传来清幽的琵琶声,闻声望去,忽如一场美梦。 白月光下,少年立于船头,仙气飘飘,翩翩竹翠衣如画中仙子,温润无瑕的黑色长发被绿丝带松松的绾起,左手止于腹前,右手负于腰有,谦谦公子,温文尔雅,他还似十六年前那般偏偏少年郎。 回忆一幕幕闪过脑海,林枫依稀记得第一次见萧乐是在春楼里。萧乐被养父坠崖身亡后,他被迫进城谋生,最初只能在码头去吹拉弹唱,换取一些赏钱。 没过久之后,就被城中茶楼酒肆的老板发现,邀请他到各个茶馆酒肆卖艺,才得以摆脱风吹热晒、颠沛流离的生活。 只是颠沛流离的人,好日子不会那么轻易的来临。没过多久,他就被一家酒肆老板贩卖到春楼去做伶人。 因遭酒楼老板贩卖,心中郁闷不已,每每上台演奏时,故意弹奏《白雪》等高雅乐曲,一是恶心哪些前来玩赏的俗客,二是故意不迎合客人兴致以此来杂春楼的招牌。 只是没想到,那些俗客听惯了院中歌舞伎弹奏的俗乐,突然冒出这么那么一位样貌清丽、风格清奇、曲风高雅的伶人,他很快便成为众多客人抢占的对象了。 他无法逃脱只能服从,有些口味重的客人,纷纷呼喊要买下萧乐的初夜。 春楼的掌事妈妈,为了抬高价格,举行了隆重的初夜拍卖晚会,而这也是江夏城第一家春馆为男艺举办拍卖会。 消息一出,几乎轰动了城中纨绔子弟的圈子,无数公子哥都想体验一次这新鲜的花样。 林枫虽然极少去这些烟花柳巷之地,只是他作为城内出名的纨绔子弟,消息一下子就传到了他耳朵里。 当晚,林枫以超高的价格买下萧乐,并以千金为他赎身,从春楼那种水生火热的地方救了出来。 只是萧乐不肯和林枫去林家,林枫只好把他安置在醉仙阁做乐师,每天弹奏些清音高雅的曲子,为食客助兴,轻松又安静。 琵琶声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