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算起来,易烊千璽已经十天没有回家了。 我任性地一直住在易烊千璽家里,固执地认为,啊,只要我在这里,他就会回来找我吧。 后来过了多久呢,不知道有多久了,久到我的头发和林以鹿一样长到腰际又剪短,又长长了又剪短,久到那隻轻松熊已经被我丢在角落积满灰尘,久到我已经忘了我脚踝上的那块伤疤,久到我把所有香港的老电影全部看了几遍。他还是没有来。 回忆起王家卫的台词,“她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以后的每一天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那你说这有多开心。”我都会干哭,没有眼泪可以掉。 过了太久了,但我还是记得易烊千璽的样子。他早餐喜欢喝加三勺糖的咖啡,他怕苦,他的手錶牌子,他唱的每一句歌词的调子,他回眸看向我的时候,眼睛里的感情,我都记得。 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那该多开心。 既然这样了,我是不是该放下了? 小时候早恋死去活来不肯跟对方分开,不论父母怎么劝都当做耳边风。后来自己觉着没意思了,放弃了。 我是个只听自己的人。 他的确够狠。他带我上山是因为林以鹿以前喜欢上山,结果我被蛇咬了。他当时靠近我问我要不要在一起是为了报復我,让我痛苦自责,让我在负罪中反省自己。 然后趁我爱上他的时候再离开我,刀刀致命。 有爱吗? 有的吧。他那天上山的时候那么焦急,毫不犹豫地救下我,当我醒来时如释重负地呼了一口气,假装很淡定地给我削苹果。 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是知道的。夜里他轻轻摩挲我的头发,帮我擦掉眼泪,看向我的时候眼眸带着温柔的琥珀顏色,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笑了出来。 我以为这是小说里会出现的场景,但他就在我身边,挽住我的手,要我听话,然后奖励我一个吻。 幸好我还是很清醒,我知道,他就算带着一丁点爱也是对林以鹿的复製品的怜惜。 我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要是我是林以鹿就好了。大大方方接受他的爱,不用背负任何东西。 但是我怎么可能是她呢。 怎么可能呢。我办法假装自己是她。因为那样子会更加疼。 疼的厉害。四肢百骸都是针扎的疼。 可能就是这样吧,没办法爱,没办法狠,对林以鹿是这样,对易烊千璽也是如此。 林以桥,你命贱。 我试着去用另一段感情去结束我那段再也不想回忆的回忆。 那天我拜託我的好朋友阿银帮我找男友的时候,她下巴快搁到了地上。 “林以桥,你什么时候这么将就了?” 什么时候开始的? 可能无法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就只能选择将就了。 我没答话,搂过她的肩膀大跨步迎着风走,豪迈而又小心地擦掉眼角的水渍。 那个男的是个酒店经理。不带褶皱的西服,中规中矩地拿握刀叉,小口喝汤小口喝红酒,喝之前还惺惺作态地摇一摇。 我当时低着头在玩手机,心烦意乱地解锁再锁屏,没电了的时候我把手机一摔,拿起酒杯一口闷了下去。 不行。没他不行。不是他不行。 那个男的竟然没有露出不好看的神情,只是悠悠然地咳嗽了一声,说:“小姐,你走吧。” 我歪着头有些不解。 “小姐既然有意中人了,就不要再浪费时间了。女孩子的时间是很宝贵的。” “是。”我挎上包推门而出,“我知道了,谢谢你。” 你看吧,连一个不了解我的陌生人都看出来我的心上人一直盘踞着我七寸大的地方,我怎么能不知道我还在想念他。 放下?你吃饭的时候筷子可以放下,你看电视的时候遥控器可以放下,你回家的时候购物袋可以放下,你一直喜欢的人呢? 可以吗? “小桥,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很厉害的话,世界就不得了了。” 我又想起了林以鹿对我说过的话,要是我提早知道我以后的故事,我真想对她说,姐,你每次都说对了。 我根本没有那么厉害。我什么都做不成。以为可以放下,原来是我太高估自己。 骄傲不是一件好事,当你在一件事情上太过自信就会摔跟头。小学老师也教过我,当时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刚结束完打架,狠狠地瞪了老师一眼,没听进去。 这大概,就是后果和报应吧。 有一天,大概是我生日这一天,我并不记得我的生日是多少号了,所以这一天就当做我的生日吧。 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