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如以一位妙龄一十六的少女而言,我还真是有钱又有间。 自从老娘在下班回家路上,无聊抬头望着街灯一会儿,那见鬼的瞬间光束便迫使本小姐闭上了眼,再睁开眼,我就倒在屋前大树下,变成一个乳臭未乾的一十三岁小朋友!更瞎的是还穿到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怪异古时空。 这个鬼地方大陆上分成三个大国,三国的领导组织皆为异族;东方有不死族佔领的最强国不落,西面则有狼族崛起的炙国,而我处的南方目前则为雨花族所统领的雾花国,而此三国各掌其政,三年前雾花国签订了合约成了不落国的盟友,现只剩下西边的炙国尚虎视眈眈欲拿下不落。 他们还有一个最大的共通点,三国所统治的人民,八成以上皆为一般百姓,所以,统领的异族权力至高无上犹如天神,人们对他们的敬畏与崇拜在老娘眼里是极为不可思议的。 这些莫名其妙却又极为重要的资讯还是我在外头走跳时听人说的。 至于我为何现在会是个小富婆,可得话说从头;初来乍到这鸟地方三天,我便知道这小身板是个多么可悲的角色,虽然娘亲是正室,却不比其他姨娘得宠,好不容易怀了孕,却因血崩而亡于產房,留下这爹不疼姨娘不喜的小女儿由奶娘一手带大,相貌清秀却不比其它姊姊漂亮,琴棋书画没一样搬的上檯面,最后还因为爬树不慎摔落魂归西天,由倒楣的我接替了过来。 因为不受父亲疼爱,这闺房自小便被撤到了最偏僻的小院里,奶娘在她十二岁时便告老还乡享福去,僕役也只有丫鬟小桃一个,所以在这种种劣势下,我下了个决定,必须在被眾姨娘陷害莫名其妙许配给烂人前离家出走。 在房里苦思许久,决定当个间散作家,我开始勤奋的练习毛笔字,一个月后,蝇头小楷是给他练得吓吓叫,我牛刀小试,随便编个言情小说里爱的你死我活的芭乐剧情,写了几章节后,我抽出第一章节放进怀里,塞了点铜板给后门小廝遁了出府。 这已不是我第一次偷出门去逛大街了,为了以后往来方便,我不仅砸下这小身板盈馀不多的零花钱跟后门小廝打交情,还置了两套较为大件的男装省着穿,每次出门总得跟傻憨得可以的小桃套好剧情,虽然那冷门到不行的院落来客一年下来手指头数得出来,但未免那万中选一的可能,防是不可免的。 我走到了城里第一大的书楼,大步跨了进去,直奔正后方的柜台。 那柜檯桌足足高了我一颗头,我垫起脚尖,扯着幼嗓对着看店的男子说:「先生,您可替我卖书?」那大约二十出头的清秀男子闻声放下了手中书册往我这儿探了过来,「小弟弟,瞧你年纪轻轻的,大字可瞧清几个?」那轻蔑的口吻在我意料之中,我微笑以对,抽出怀里宣纸,放在了柜檯桌上。 「大字识得几个…先生您有空看看这儿几页书便知,至于贵楼是否想卖我写的书,后天我上门来,您再给我个答覆即可,到时,我们再谈这酬劳如何分帐,告辞。」 两日后我再次上门,那男M.Zgxx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