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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节


的马蹄。

    “阿年,昨天到底是怎么回事?”把饭菜都放在桌子上,当陈年也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之后,乔老爷子忽然问道。

    “乔掌柜,昨天您不是先回家去了吗?我就准备一个人在厨房里面做菜,可还没开始做外面就跑进来一个姑娘,也就是刚才阿彩说的那个从他们店里跑出来的女孩儿。

    但我也帮不到她什么,只能告诉她码头的位置,顺便再告诉她这里的街头其实是很危险的。

    可后来在我做饭的时候,她并没有走,我只好在做完把菜端上桌子的时候,又跟她聊了聊,大概给她讲了一下阿彩的生平,结果她听完之后又问了几个问题,最后就说要回去,她还说她是被父母卖出来的,就算回去也没有什么依靠,还不如就待在这里……”

    但乔老爷子此刻心中有些不太理解陈年为什么要这么做:“那你怎么没把她留下呢?就算你把她藏在房间里,我也是不知道的,而且你把人留下来,阿彩就算敢跟我要人,但我不给她,她也没有办法。”

    “乔老爷,我不能给店里添麻烦,您收留我已经很不容易了,而且当时我确实没有条件可以帮到她。”

    之后乔和庸也没有再说什么了。

    陈年也再没有说话,而是细细的品尝着今天的饭菜和汤。

    虽说这一道菜叫做咸蛋肉饼,但是咸蛋其实并没有买回来的咸鸭蛋那么咸,只是蛋黄有一点沙沙的感觉,想必也是因为在锅里蒸过之后的缘故。

    另外肉饼也被做得十分细腻,而且之前压的很瓷实,所以吃起来并没有太过于松软,需要用勺子稍微切割一下才能弄一块下来。

    但陈年吃着觉得口味有些稍淡,转头一看,看到桌子上有辣椒酱,于是又弄了一小勺辣椒酱,均匀的涂抹在上面,再用勺子切下来一块儿吃,感觉才对了自己的胃口。

    但其实这和昨天的啫啫鸡一样,虽然都是粤菜,但并没有多么清淡,啫啫鸡的口味十分丰富,而且一口便能从中吃出调料的味道来。

    而咸蛋肉饼虽然调料没有那么多,大概就只是在弄肉饼的时候一起放在肉馅里面的那些调料,但是这肉饼吃起来还是有些腻的。

    这和做法以及乔老爷子做饭的水平无关,只是和陈年自己的口味有关。

    但是这道菜显然乔老爷子比较喜欢吃一点儿,大概是因为有肉有蛋,而且口感并不硬,不需要费多大功夫。

    不过和这一道咸蛋蒸肉饼比起来,陈年还是觉得汤更让自己惊喜一些。

    排骨炖汤无论如何上面总是会飘着一些油脂,有时候光喝排骨汤,起初的时候还觉得好喝,但喝着喝着人就会有点腻,而且会感觉这汤越喝味道越重。

    因为随着汤放的时间越长,调味料全部都积淀在了汤底,而且口中的味道也在不断加重。

    但是这一碗马蹄排骨汤却并没有这样的感觉,在原本排骨汤的基础上加入了马蹄,巧妙的把肉汤的通病化解了,而且其中还蕴含着马蹄本身的甘甜。

    喝下之后感觉整个人都清爽了许多,就仿佛是炎炎夏日行走在街道上,但是旁边忽然有一匹快马疾驰着冲了过去,带来的凉风吹在人的身上,别提有多舒服了现在。

    现在陈年总算是理解为什么当初会有广东人吃福建人这个梗了。

    如果抽象的思考一下的话,还感觉这形象挺贴切的。

    ……

    之后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又一天的过去,陈年每天的工作虽然一成不变,但在陈年看来,一点儿也不枯燥乏味,反而乐在其中。

    而乔老爷子也像他之前所说的那样,每天晚上都会给陈年留下一些食材让陈年自己去做宵夜,有时候是牛肉,有时候是鸡肉,有时候只有一些蔬菜什么的,能留下什么基本也只取决于白天做饭的时候有什么剩余。

    而且每天送来光荣饭店的食材也不是固定的那几样,有时甚至还会有一些海鲜河鲜之类的。

    而陈年也就趁着这个机会把金大川之前教给自己的那些菜都做了做。

    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样做到完美,可是如何改进陈年心里已经有数了。

    除了做菜之外,陈年也得知了王朝云现在已经在阿彩那里很有名气了,每天只要王朝云出来,便会有很多人去捧场,有条件的就去求得美人相伴良宵,没有条件的远远的能看一眼也心满意足了。

    但对于这些陈年都只是听说,毕竟光荣饭店和那条巷子离得很近,每天过来吃饭的人有时也会谈论起这些,不过陈年自己一次都没有去看过。

    他只觉得有些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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